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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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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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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例
概述
一、 债的履行的概念
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债的履行可以分为完全正确履行、不适当履行和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包括履行迟延、受领迟延和加害履行。债的履行有以下含义:
(一)债的履行是债务人所为的特定行为。
(二)债的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其全部义务的行为。
(三)债的履行要求债权人予以协助。
(四)债的履行是债消灭的主要原因。
二、债的履行的分类
债的履行从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上,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完全正确的履行
(二)不适当履行:
(1)、履行迟延:对于已届履行期的债务,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
延迟履行的构成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债务人有有效债务存在。
第二,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第三,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不能履行,则发生履行不能而不发生延迟履行。
第四,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第五,须债务人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延迟履行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
第二,债权人得请求赔偿因延迟履行而受到的损失;
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的,债权人得解除合同而请求损害赔偿;
第四,债务人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2)、加害履行: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
加害给付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构成:
第一,须债务人有履行行为。如债务人没有履行行为,则为履行不能或拒绝履行或履行迟延。
第二,须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即有瑕疵。
第三,须因债务人的瑕疵履行而造成债权人遭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
第四,须债务人有过错
(3)、受领迟延:指债权人未及时接受债务人的适当给付。

由以下条件构成:
第一,须债权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有协助债务人履行的义务;
第二,须债务人向债权人为适当的履行,若债务人履行不适当,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不构成受领迟延;
第三,须债权人不为受领或不能受领。
(三)债的不履行
债的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根本就没有履行债务,包括履行不能与拒绝履行两种情形。
(1)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
一般说来,履行不能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造成的,发生以下后果:
第一,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但在一部履行不能时,债务人仅能就不能履行部分免除履行义务。若仅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时,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该部分履行。
第二,若债务系合同之债的债务,债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债务人应就履行不能而对债权人负赔偿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履行不能的,发生以下三种法律后果:
其一,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全部履行不能的,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不能的,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履行义务。
其二,在因履行不能的事由,债务人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或对保险人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时,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让与该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保险金给付请求权。
其三,若当事人之间的债为双务合同之债,则债权人因此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
(2)拒绝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
其构成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须债务人负有债务而且能够履行债务。
第二,须债务人表示不履行。至于债务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为明示还是默示,则在所不问。
第三,须债务人的不履行为违法的。
法律后果:
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届至而表示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并得请求赔偿损失。
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未届至前而表示拒绝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赔偿责任。
案例
1.甲向乙、丙借款。为还欠款,甲与乙、丙约定,以自己的一套住房抵债,将该房产权归乙所有,再由乙承担对丙的债务。经过协商,乙丙均表示同意。乙在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了解到该住房被当地人民法院查封,致使乙没有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也没有偿还丙的债务。
问题:
(1)本案中,甲以住房抵偿乙、丙的欠款是否构成代物清偿?
(2)本案中,由乙偿还甲欠丙的债务是否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案例
2.甲向乙电话购买一台电视机,并以信用卡支付了部分款项,双方约定由乙于某日某时送货上门。乙按时送至时,甲却因车祸而住院未归。乙等候半小时以后离去,回店途中遭遇车祸,电视机全毁。
问题:
甲得否请求乙交付电视机?乙得否请求甲支付剩余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