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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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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
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
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案例
1.甲公司于2005年10月1日给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称本公司有一批电子元件欲出售,单价1 000元,5目内保证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乙公司收到邮件后,立即于当日给甲回复邮件,表示愿意购买,并表明货物必须于10月11日之前送到,对于货款只同意单价700元,而且已经通过银行汇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收到电子邮件,10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收到汇款后,甲立即通知乙,货物只能按照单价1 000元出售,请及时补齐货款,货款到位后发货。乙收到甲的通知后于10月3日回电子邮件表示:单价700元是自己的最高报价。乙的通知到达甲公司后,由于秘书的疏忽,甲公司老板没有及时看到乙的回复,直到10月5日才看到。甲公司老板表示接受乙的报价,但提出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书。于是甲公司遂以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基础草拟了合同书。10月6日,甲公司董事长在位于A地的营业所内签字,并将合同书寄给了乙公司,同时将元件交丙运输公司交给乙公司。因为此时,乙公司老板在C地出差,乙公司遂派人将合同书送往c地。乙公司董事长于lo月9日在合同书上签字,并于之前10月8日收到该批货物。那么:
(1)甲、乙两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有合同于何时成立?
(2)若甲、乙两公司未对交付货物地点作约定,如何处理?
(3)如果甲于10月10日将电子元件送到乙处,那么合同于何时成立,合同于何地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