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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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过错责任
所谓过错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
我国《合同法》虽然在“总则”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亦散见于“分则”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