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英国近代思想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进一步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为止。”
有权不能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成为人们的共识。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彻底解决“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以及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对权力的约束,对腐败的预防。“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中国古代便有史官之位和言谏之官,负责监督帝王官员的言行举止,“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监督为鉴,可以清正廉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有禁区、有例外”是官本位思想的遗毒,是人治专行的生动写照,这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发展战略背道而驰。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有禁区”就会让既得利益者变本加厉,“有例外”就会让违反乱纪者逍遥法外。在党组织框架内,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互相监督有无遵规守纪。党内监督不仅在八小时内,也在八小时外。对于党政公职人员来说,监督是组织原则、是党纪国法、是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不是“找碴儿”,更不是和谁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