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的推出
古有大禹治水通九道,今有河长上岗美河流。河长制简言之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这项在2007年由江苏无锡首创、为了解决蓝藻暴发问题的水环境管理制度,由于实施以来效果不错,目前已陆续在各地开花。
前些年,面对一些地方乌黑发臭的水体,市民纷纷呼吁“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然而环保局长们也有难言之隐。因为在我国传统的管理体制下,监管企业污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是环保部门,监管城镇生活污水的是住建委,监管城镇餐饮业污水收集的是城市管理部门,河道清淤的主管部门是水利部门,负责生活污水支段和主干管网建设的分别是各公用事业部门和各级政府……真是“九龙治水”!单单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确是有点儿冤。可这么一来,难道我们就只能看着碧水变臭沟,却连个真正能担起责的人都找不到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显然,有了这样的顶层设计,多头管水的“部门负责”,将向“首长负责、部门共治”迈进。
河长不是目前行政序列中的官职,有人只是把它视作握有实权者挂的一个“虚衔”,而河长制能否收到实效,关键要看问责是否得力。无锡经验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对环境污染治理不力,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行动不迅速、措施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规执行有效。
2017年6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完成,河长制首次见于立法。截至2018年6月,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59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并设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建立了河流档案,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各级河长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国家水利部预计,到2020年,全国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将超过7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到80%以上,河畅、水清、岸绿的美丽景象将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