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宣判无罪
自己的亲身儿子,在年仅18岁的黄金年龄被错判而冤死,普天下的父母很难有人能接受这种悲剧。更让呼格吉勒图父母伤心的是,儿子案件的真凶早在9年前就认罪,而法院却迟迟不肯还儿子一清白。老两口千里奔走,为的就是还儿子一个清白。
案件的原委还要回溯到1996年。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9”杀人案。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20年后,法律对呼格还以清白。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2015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工作报告,都提及了呼格吉勒图案。周强在报告中称,对错案“深感自责”,曹建明则表示,“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呼格吉勒图案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与“一案两凶”的悬疑有关,更与疑案持续8年得不到重审密不可分。无论是纠正错案,还是推动制度建设,无疑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心。内蒙古法院依法纠正“呼格案”,还当事人以迟到的正义,还法律以尊严,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毕竟是法院系统在法律框架内部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这与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终的赢家。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对当事人来说可以摆脱耻辱的印痕,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对司法部门来说,有错必纠,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才能捍卫公信力,维护法律尊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呼格案、聂树斌案、陈满案、赵永海案等旷日持久的申诉案重审改判,人民群众从一起起冤假错案的纠正中看到正义永恒。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崇高目标。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状况。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公正是公信的基础,而公信力则是司法权威的前提。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