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紧箍咒”
“老赖”,专指欠钱却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令社会头疼的是,即使法院判决生效,老赖们却拒不履行,东躲西藏后依旧吃喝玩乐,民间拿老赖们几乎没有办法。
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修订稿)公布,该《规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规定》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禁止其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项规定的出台无疑给了老赖们戴上了“紧箍咒”。法律从限制出行、限制消费多角度加大了对拒不执行老赖的惩戒力度,一定程度上大大保护了债权人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老赖们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自然无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