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父母对财产的处置和子女对财产的分割获得,不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都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特别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同时,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王老太与小儿子夫妇签订的赠与合同、赡养协议,并非继承法所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其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王老太与小儿子签订的赠与合同并非遗赠扶养协议,所以无论作为儿子是否从父母处受赠财产,均应当履行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同时也不能免除大儿子应对母亲承担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