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技能的概述
一、技能及其特点和作用
(一)定义:指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合乎规则或程序的身体或认知活动方式。
(二)特点:1、技能是由练习导致的
技能不同于本能行为,它是在后天的学习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练习而逐步完善的。
2、技能表现为身体或认知动作
技能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初学者刚刚学习某种技能时,其头脑中储存的是概念性知识。经过反复多次练习形成熟练技能后,学习者在头脑中储存的则是一种完整严密的动作映像系统。因此,技能的掌握是通过实际活动表现出来的。
3、合乎规则或程序是技能形成的前提
技能的活动方式不是动作的随意组合。合乎法则是技能形成的前提。在技能形成过程中,各个动作要素及其之间的顺序都要遵循活动本身的要求。
(三)作用:1、技能的掌握是进行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效率的必要条件,是学校教学重要目标之一。
2、技能的形成有助于对有关知识的掌握。
3、技能的形成有利于智力、能力的发展。
二、技能与知识及习惯的关系
(一)技能与知识的关系
根据认知心理学,(广义的)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相当于常识中的(狭义的)知识,程序性知识则相当于常识中的技能。
联系:1、程序性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学习都是将有关事情,动作序列的规则转化为相应的活动方式。
2、陈述性知识的学习不同于技能的学习,但却是技能学习的起点。
区别:1、技能是一种合乎规则的动作方式。
2、程序性知识内隐在活动的动作方式之中。
(二)技能与习惯的关系
联系:习惯和熟练的技能都是自动化了的动作系统。任何习惯离开了自动化的动作系统都无法完成。
区别:1、习惯是为满足某种需要,成为实现某种自动化动作系统的一种心理倾向。
当人适时地将某种习惯实现时,该人就获得了满足、产生愉快的心情;反之,就会引起不愉快的情绪。而熟练技能则仅仅是一种自动化的动作方式,不一定与人的需要联系在一起。
2、熟练技能是在有目的,有计划的练习中形成的,而习惯却可以在无意中通过简单的重复养成。
3、熟练技能有高级和低级之分,但没有好坏之分;而习惯可以根据其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称为好习惯、坏习惯。
三、技能的分类
(一)技能通常按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可分为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两种:
1、动作技能
(1)定义:又称为运动技能和操作技能,指由一系列的外部动作以合理的程序组成的操作活动方式。
(2)分类:在动作技能中,根据是否需要操纵一定的工具可以将它分为:
Ø 操纵器具的动作技能——需要操纵一定工具(写字;绘画)
Ø 机体动作技能——不需要操纵工具(唱歌,跳舞)
(二)心智技能
(1)定义:又称为智慧技能或智力技能,是指一种借助于内部语言在人脑中进行的认知活动方式。
(2)分类: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
Ø 专门心智技能—是为某种专门的认知活动所必需的。
专门心智技能是为某种专门的认知活动所必需的,也是在相应的专门智力活动中形成发展和体现出来的。
Ø 一般心智技能---指可以广泛应用于许多领域的心智技能,是在多种专门心智技能的基础上经过概括而形成发展起来的。
(一)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的关系
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Ø 区别:动作技能具有物质性、外显性和扩展性等特点,而心智技能则具有观念
性、内隐性和简缩性等特点。换言之, 动作技能主要表现为外显的肌
肉骨骼的操作活动;心智技能主要为内隐的思维操作活动。
Ø 联系:心智技能是动作技能的调节者和必要组成部分;动作技能又是心智技能
形成的最初依据和外部体现的标志。两者相辅相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