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以下内容,请谈谈监狱人民警察如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双百政法英模——于军红:医务工作没有大墙内外之分
于军红,1973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滨海监狱医院院长、一级警长。2020年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面对罪犯,于军红既是执法者又是行医者,二者如何融合成为摆在他面前的第一道门槛。“作为执法者,我要严格落实监狱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筑牢监管安全防线;作为行医者,我要秉承‘以人为本、医者仁心’的理念,尽心尽力救治每一位病人。”16年的工作积累让于军红体会深刻。
于军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医院医疗工作计划、岗位职责;与同事一起建立健全罪犯健康档案,确保其健康状况有据可查;探索建立急诊、门诊、巡诊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诊疗模式。
“只有日积月累,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与专业技能,面对病人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治病救人。”于军红认为,医务工作关乎人的生命健康,没有大墙内外之分,不能有半点马虎。
与此同时,于军红还组织青年同事全方位开展业务研讨交流,以提升团队的整体技能。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武汉。获知征调医务人员援助湖北的通知后,于军红第一时间向滨海监狱党委递交“请战书”。
“论职务,我是医院的负责人之一;论业务,我也不错;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这个时候,我不上谁上?”于军红的请战感动了监狱领导,他被批准奔赴武汉。
回想起那段难忘的经历,眼眶泛红,他说:“作为天津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的普通一员,能够参与战‘疫’并获得荣誉,我感到无比光荣。”
引自司法部:《学习先进事迹弘扬英模精神》专题学习,2022年4月21日,网址链接: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gkztzl/2021nzt/xxxjsjhyymjs2021/sbzfym220224/202204/t20220421_453395.html
【情境训练31】
[案例]2008年12月,某监狱身为犯人组长的罪犯舒某与刚入监的罪犯唐某闲谈中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其多减一点刑,但要花点钱,意欲骗取钱财。12月25日,唐某的母亲来监狱探视时,唐某告诉母亲有个朋友可以帮助其多减刑,但需要花些钱。其母将信将疑,在唐某的再三恳求下,双方商定,由唐某母亲将钱打入舒某母亲的邮政储蓄存折上。次日,唐某的母亲即按照约定往舒某指定的账户上存入了人民币1000元。此后,罪犯舒某多次利用私藏手机与唐某母亲电话或短信联系寄物汇款等事宜,诈骗对方钱财。2009年1月6日,应舒某的要求,唐某的母亲又给舒某指定的人寄了两条价值800余元的香烟。2009年春节前,舒某又对唐某称,要过节了,要走关系,要活动。还需要10000元钱,于是爱子心切的唐母又往舒某指定的账户上存入了10000元人民币。至此,舒某以帮助唐某减刑为由,三次共骗取王某的钱物共计人民币11800余元。后被人举报,舒某被抓获。舒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原判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如果由你来划分舒某的管理级别,你觉得舒某应划入哪一级别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