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有没有目的?
杜威:教育无目的论
杜威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他还说:“教育本身无目的。只是人,即家长和教师等才有目的。
马克思:“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
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
叶圣陶: 教是为了不教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管是为了不管。
著名大学校训
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北京大学: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北京师范大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哈佛大学:与真理为友
剑桥大学:剑桥——求知学习的理想之地
牛津大学:主照亮我
西点军校:职责、荣誉、国家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功能的实现不是自发的、盲目的,而是一种有目的 的追求。也就是说,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为谁培养,都是教育活动开展之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教育目的的基本意蕴
什么是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和规定。即教育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反映着办教育的主体对教育活动在努力方向、社会倾向性和人的培养规格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向。
教育目的一般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指明受教育者在知识、智力、品德、审美、体质诸方面的发展,以期受教育者形成某种个性结构。
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指明这种人符合什么社会的需要或为什么阶级的利益服务。
其中关于身心素质的规定是教育目的结构的核心部分。
广义的教育目的——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
狭义的教育目的——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学等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
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1.教育目的(国家或思想家理想中的)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3.课程目标 4.教学目标(教师的)
(二)教育目的的基本特点
1、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质的规定性
(1)对教育活动质的规定性 “教育为谁培养人”、“为谁服务”
(2)对教育对象质的规定性:教育对象培养的社会倾向性;培养对象应有的基本素质。
2、教育目的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区别
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或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质量规格所作的总体规定与要求。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