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产出核算的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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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GNP或GDP作为总产出核算的指标,是否能真正反映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呢?经济学家认为,它是有缺陷的。如果不对其进行某些校正,可能会与实际情况产生很大的差异。
首先,GNP与GDP是以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为计算基础的,而市场价格又有其自身的波动规律(在第七章通货膨胀理论中我们将介绍这些规律)。如果某个国家某一年份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规模与上一年完全相同,只是物价水平上升了10%,以这个物价水平计算的GNP与GDP似乎也增长了10%,这是很荒唐的。
其次,在对各个国家的宏观经济进行比较时,往往要把那些以不同的货币单位计算的GNP或GDP折算成同一种货币单位,比如美元,折算时采用的汇率水平对统计指标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再次,如果两个国家GNP或GDP的总规模与人均规模完全一样,是否就能断言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居民所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和生活质量也完全相同呢?有些反映宏观经济总体状况的指标,比如经济增长的潜在能力、环境的质量、国民教育水平、医疗水平等等,都是无法通过GNP或GDP精确说明的。
最后,某些产品和劳务在价格测算时会碰到许多困难,比如我们在上面曾经提到过的非交易性的产品和劳务。这方面的例子还有所谓的地下经济,比如非法的赌博业、没有申报的家庭作坊、甚至包括毒品的种植与交易,等等。在有些国家中,这些经济活动占整个GDP的比重可能高达30%。
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经济学家往往需要运用某种技术对GNP与GDF进行必要的校正,使它们尽可能地吻合宏观经济的实际状况。以下就是一些常用的校正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