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导学
上一节
下一节
初中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培养学生的逻辑能力是初中阶段数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
这里所说的逻辑主要指形式逻辑。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础上,也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
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完成了逻辑系统化的工作。
命题概念以及命题的证明、否定是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初中数学教学的重要内容。量词又与命题概念以及命题的证明、否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结合命题的证明或否定引入量词的有关知识,不失为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量词以及量词与命题的关系并不专属于数学,更不是什么深奥无比的东西。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在他们进行思考、做出判断,以及互相之间讨论争辩的过程中,他们经常运用着这些对象以及对象间的关系。只不过这种运用是不自觉的,有时可能是混乱甚至错误的。因此介绍一点有关知识就既是十分必要的,又是完全可能的。
本讲的基本内容和教学目标,即简单讨论量词概念以及量词与命题证明或否定的关系。
本讲涉及的关键词有:全称量词、存在量词、全称命题、特称命题、证明、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