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此一事物同其他事物的内部联系。
所谓“艺术的本质”,就是指艺术这种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艺术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如政治、经济、道德、哲学、宗教等等的内部联系。换句话说,所谓“艺术的本质”,就是艺术这种事物内部的一定规定性,这种规定性规定者艺术之所以是艺术,而不是什么其他的事物。
第一节 艺术的社会本质
艺术直接产生于创造它的主体——人。
艺术的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人类社会,任何创造艺术品的人也都是社会的人,离开社会,就没有现实的人,也根本不会有艺术。所以,社会性是艺术的首要本质和第一层面的本质。
一.艺术在社会中的位置
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事物。
(一)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艺术这种社会事物是一种相对于物质关系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从根本上说是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它反映经济基础,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现象的总和,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
社会意识形态是指社会意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和表述形式。
(二)几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们的共性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经济基础是社会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宗教、艺术等观点或观念,以及这些观点或观念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
上层建筑包括两个部分:
①政治、法律等制度,包括相应的机构及其措施。
② 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意识形态同时也是上层建筑。社会上层建筑有许多种形式,主要指: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观念、以及哲学、宗教、艺术,甚至还包括各种不同的情感、幻想等等。
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共同性:
第一,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是经济基础的反映,都决定于经济基础;
第二,它们反过来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即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第三,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艺术,同其他形式的社会意识形态一样,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发生和发展,归根到底是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艺术的发生和发展上,经济基础最终决定了各个历史阶段的艺术的主要内容和形态。
艺术同经济基础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关系:
首先,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艺术,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的发生和发展,归根到底是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艺术的发生和发展上,是经济基础最终决定了各个历史阶段的艺术的主要内容和形态。
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人类用打制石器同自然界进行为了生存的斗争,这些石器也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旧石器时期早期的经济直接地决定着当时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到了旧石器时期晚期,原始狩猎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这种新的经济也决定了艺术的新的变化和发展。大约3万年前,欧洲出现的雕刻与绘画作品,首先是偶像,绝大多数是女性的,这与母系氏族社会有关。

法国格里马底洞《维林多夫的维纳斯》十分强调与女性生殖有关的乳房、腹部、和臀部。
直到新石器时代之前,原始艺术大都表现的是动物或渔猎场面,而从不表现植物。只有人类进入农业经济以后,艺术中才开始出现植物形象。大约7000年前,中国河姆渡文化中,才始见表现植物的茎叶和花,这也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植物图案。

中国的青铜艺术,不可能出现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在奴隶社会初期的夏朝也不发达,只有在奴隶社会的经济大发展的商、周时期才达到“鼎盛”。

“扬州画派”之所以产生在扬州,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当时的扬州地区经济繁荣,有较多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当时的杨洲盐运业中心,商业经济发展很快,这就影响了文人画家们的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趣。画家的思想意识实际上已经超越出封建社会的范围,而带有某种资本主义因素。其艺术成就之高,绝不仅仅是风格技法问题,也不在于其“怪”,而在于其作品反映的是一种新的审美意识、审美趣味,而这又是由当时扬州繁荣的社会经济所决定的。

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立在其上的艺术的性质、内容、形态、发展和变化。艺术不仅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也是经济基础的反映。
(三)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艺术以及其它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并最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且他们之间也都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是它们的共性。
但它们又各自有自己的特殊性。首先,它们并不是都与经济基础处于相同的距离,并不是一种平行关系;相反,它们在上层建筑中还分别处于不同的地位,各以自己特殊的地位和特殊的方式于经济基础发生关系。而且,它们相互之间的作用、影响关系也不是一样的,在作用与影响的程度和方式上也都存在着差异。这个差异,突出体现在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艺术形态同经济基础的不同距离上,有些意识形态同经济基础距离非常近或比较近,它们同基础的关系非常密切或比较密切;而另一些意识形态同经济基础距离则比较远或很远,它们同基础的关系也不那么直接或密切了。
艺术、文学、宗教、哲学等等在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中,是“更高的”“悬浮于空中的”“更远离经济基础的”特殊的意识形态。而政治、法律及道德属于艺术等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之间的“中间环节”。
它们和经济基础的距离上有所不同,它们并不是一种平行的关系,分出不同的地位。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方式与程度也使不同的。艺术通过政治、道德、法律等“中间环节”联系于经济基础。艺术与“中间环节”的关系是:直接的和密切的。
(四)艺术通过“中间环节”联系于经济基础,它同“中间环节”的关系
1. 艺术与政治的关系:
(1)从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政治对于艺术有着巨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在上层建筑领域里的相互影响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2)另一方面,政治与艺术虽然是相互影响的关系,但它们又不是一种平行的关系,它们在上层建筑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3)经济基础主要通过政治中介影响艺术,而艺术也主要通过政治中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超越政治的艺术家是不可能存在的,超越政治的艺术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2. 艺术与道德的关系:
(1)道德是人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和阶级关系而形成的关于社会生活的规范,能指导人们一般的言论和行动,也能影响艺术家的思想意识及其在艺术作品中的对于社会生活的反映。
(2)另一方面,艺术反过来又可以影响和改造人们的道德观念,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
(3)进步的艺术总是努力反对旧道德,建立新道德,目的是建立新的经济基础,破坏旧的经济基础。
综上:艺术同政治、道德等“中间环节”的关系,是在上层建筑领域内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它们一方面不是决定于被决定的关系,另一方面,艺术与经济基础的联系必须通过“中间环节”,因此政治与道德对艺术的影响是不可回避的。
3. 艺术与宗教的关系:
(1)宗教对艺术的影响,从根本上说是对艺术的否定。主要在于宗教利用艺术为自己服务,它的教义必然对艺术严加约束,把艺术当成吹捧和巩固自己的手段,从而限制了艺术发展的自由和独立性。
(2)从世界范围和人类历史来讲,宗教对艺术的影响无疑是很大的,宗教艺术占去了中外艺术史的很大一部分篇章。从本质上讲,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宗教的产生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
(3)从根本上讲,最终决定宗教和艺术发展的只能是经济基础,宗教和艺术的关系是在上层建筑领域内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关系,它们都反映经济基础,为经济基础所决定。
艺术与宗教的区别:
(1)宗教只需要空虚的幻想,不要求真实地反映现实世界。
(2)艺术要求真实的认识世界和反映社会生活。
(3)宗教形象不同于艺术形象 。

4. 艺术与哲学的关系:
哲学作为一定的世界观,必然对艺术创作活动发生影响,而艺术不但要反映一定的哲学观念,并且给一定的世界观的形成以积极的影响。
(1)哲学影响艺术。
(2)艺术反映哲学,并且对世界观的形成以积极的影响。
艺术与哲学的区别:
(1)哲学是抽象的概念思维活动来反映客观世界。
(2)艺术是具体的,鲜明的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的。
(3)哲学主要是做用于的人们的理智,以理服人 。
(4)艺术不但作用于人们的理智,还作用于人的情感,以情感影响人。
(5)哲学是理性的最高形式,艺术是感性的最高形式。
(6)哲学用最一般的范畴和逻辑反映社会生活,艺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
5. 艺术与科学的关系:
科学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它与艺术在本质上有许多一致之处.同时在其发展进程中也有一定的区别,现代科学技术为艺术提供了新的物质技术手段、传播手段,并促使新的艺术形式的产生和美学观念的变化。艺术也对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艺术与社会生活
(一)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西方从古希腊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模仿自然”说到近代的“再现自然”说,中国从隋末姚最的“师造化”说到清代石涛“搜尽奇峰打草稿”的主张,都承认艺术源于现实,是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它们正确地表明了艺术的客观根源,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也符合艺术创作的实际情况。
艺术家只有在生活的源泉中开采矿藏、汲取营养,真实地放映社会生活并真诚地表现对生活的感受,它的创作才会具有生命力;反之,如果一味模仿前人或别人的作品,它的创作即使在技巧方面达到较高水平,但根本上会是苍白无力的,也缺乏艺术价值。
齐白石的艺术是伟大的,它的绘画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独特感受,但他的模仿者却只能制造赝品。

(二)艺术反映全面的社会生活(包括物质,精神生活)
作为一种更高的,更远离经济基础的,特殊的意识形态的艺术,它不仅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且是通过“中间环节”的意识形态反映经济基础,并且,艺术同其他得更高的特殊意识形态之间,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和相互反映。这就是说,艺术反映全面的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中各种领域、各种事物的全面反映。
所谓“全面的”社会生活,既包括了从物质的社会生活到精神的、情感的社会生活的整个领域,也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全部方面。
所谓“反映全面的社会生活”,即是说,艺术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也可以反映处在一定社会生活中的人们的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观念、宗教观念、哲学思想和文艺思想,而且还可以反映人们的各种梦想、幻想、情感、情绪、愿望、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可以说,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在艺术的视野之内,都可以成为艺术的表现领域与对象。

全面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可以在更深一个层次上解释艺术的社会本质:
首先,艺术是一种思想关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思想关系是反映物质关系的,意识形态是反映经济基础的。
其次,作为特殊的意识形态的艺术不同于作为“中间环节”的其它意识形态。政治、法律、道德等是经济的直接反映或集中表现,却不能完全反映更高的特殊的意识形态,只能是局部的或部分的社会生活的反映;而艺术却既可以反映经济基础,又可以反映政治、法律、道德等“中间环节”,而且还可以反映宗教、哲学等其他更高的特殊意识形态,是全面的社会生活的反映。

五四运动 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
三、艺术与社会生产
(一)艺术是一种生产形态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的思想理论:艺术不仅是社会意识形态,而且又是一种生产形态。
马克思把“艺术”等看做是人的有意识的、全面的生产活动的一种,认为“艺术”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在考察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时,把一切人的族类本质特征归结为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全面的、自由自觉的、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生产活动,归结为人的能动的实践。
动物也生产,但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崽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在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与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二)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形态——精神生产形态,精神生产形态决定艺术作为“艺术生产”本质。
艺术作为一种生产形态,也具有生产的一般性质。艺术创作活动作为一种生产劳动活动,也有着一般生产劳动所具有的实践性、目的性、自觉性、工艺过程的可控性、材料媒介的可选择性,以及整个生产过程的可表述性,等等;其产品即艺术作品,则也有着与一般物质产品相似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但是,决定艺术作为“艺术生产”本质的是精神生产的性质,是一种精神生产形态。
“艺术生产”与一般物质生产的不同或本质区别:
首先,从人的需要与生产的目的性来看,这两种生产是不同的。人出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产生出对于外界事物的各种要求,如自然需要、社会需要、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等等。人的各种需要是由不同方式的生产创造出来并加以实现的,而不同方式的生产则分别满足人的不同的需要。
人之所以进行 “艺术生产”,制造艺术作品,主要不是为了实用,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影响人们的精神。艺术直接影响的是人的精神意识、思想感情、审美心理等,只有通过对人的精神的影响才能最终影响实际的社会生活。
另外,从产品的消费来看,“艺术生产”明显不同于一般的物质生产。一般生产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或多或少耐久的、因而可以再度转让出去的使用价值存在,它是可以出卖的有用品,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是一种商品。而艺术这种“艺术生产”的精神产品则有自己的特殊属性,主要是审美属性。诚然,在现代社会中,艺术品在进入流通领域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但商品属性绝不是艺术品的主要属性和本质属性。
显然,这两种生产的产品的消费是不同的。到餐馆吃饭不同于去音乐厅欣赏交响乐,艺术产品创造的主要是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它要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需要,而不是物质需要。工人制造画笔或乐器是物质生产劳动,而艺术家用画笔或乐器创作或演奏是精神生产劳动,这两种劳动所提供的消费有着原则区别。前者所提供的是生产资料,而后者所提供的则是人的精神上的消费、情感上的享受。
再从生产的过程与结果来看“艺术生产”作为精神生产的特殊性。艺术创作的全过程是主体运用一定的物质形式传达他对社会生活的审美认识与审美感受的行为,它所物化或对象化的是创作者对现实世界独特的审美掌握,包括他的思想感情、个性特征和对生活的体验。因此,“艺术生产”所物化或对象化的内容与物质生产完全不同的,有其自身独具的特殊规律。“艺术生产”固然有一个运用物质的表现手段把主体的审美认识和审美感受传达出来的制作过程,需要表现技巧,但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精神生产。
(三) 艺术作为“艺术生产”的实质和意义
(1)艺术是一种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世界与创造自身的生产实践活动,具有一般生产活动的普遍性,如自由、自觉、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但是,艺术作为“艺术生产”,把人类一般生产活动的特点表现得更为突出,更为鲜明,它不仅造成自然物的一种形态的改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改造自然物形态的过程中实现自己意识到的认识目的和审美目的。它所表现的,是主体要反映的社会生活和创作者对生活的审美认识,以及创作者的审美情感和审美理想。所以,艺术作为“艺术生产”,它是一种自由的精神生产,审美创造,审美是它的本质特征。
(2)艺术把人的主观活动与客观世界高度统一起来,将主体对客体世界的审美认识和审美体验物化或对象化到作品中,又为人类提供精神消费的产品,通过影响人的精神最终影响客观世界。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艺术作为“艺术生产”,应该作为真正的精神生产实现其本质,以满足人民的精神需要为根本目的。

《晚境》1961年,山南,蓝志贵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