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艺术分类的原则和角度不同,近代艺术理论中有多种分类方法: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划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雕塑、绘画)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以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为依据可分为听觉艺术(如音乐)、视觉艺术(如绘画)和视听艺术(如戏剧);以艺术作品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可分为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抒情诗等)和再现艺术(绘画、雕塑、戏剧、小说等);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可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和静态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实用工艺等)
根据艺术的美学原则可将整个艺术区分为五大类别:实用艺术(建筑、园林、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造型艺术(绘画、雕塑、摄影、书法)、表情艺术(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戏剧、戏曲、电影艺术、电视艺术)和语言艺术(诗歌、散文、小说)等。
艺术分类的意义在于通过揭示各门类艺术自身的特性和发展规律,以及它们各自不同的物质媒介和艺术语言,从而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掌握各门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实质,进一步推动各门艺术的提高与发展。
第一节 艺术的分类
整个艺术系统,是由众多不同的艺术门类组成的,每个艺术门类又自成体系。艺术理论研究的任务,除了要努力掌握艺术的共同规律之外,也要努力掌握各门艺术的特殊规律。研究艺术的分类问题和各门艺术的特征,不但有利于对复杂的艺术系统的深入了解,也有利于把握各门艺术的特点和规律。
艺术的门类,自始就不是单一的,而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一、艺术门类的多样性
(1)原始状态艺术只有两种:造型艺术,歌舞艺术(原始艺术创造活动始于旧石器时代晚期)
已经发现的最早的艺术是法国西南部和西班牙北部一带的洞穴壁画和雕塑。最著名的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中长14米绘有众多动物形象的大壁画,是三万年前的产物。原始造型艺术,还包括由工具演变而成的石料或骨、角等材料的装饰性工艺品。

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窟壁画
最早的原始歌舞艺术,由于当时的记录手段的限制,早已无法直接了解,但一些古籍中的记载,使后人可以得知原始歌舞的大致面貌。战国时编撰的《吕氏春秋》中《古乐篇》有“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的记载。
原始歌舞是舞蹈、音乐和文学“三位一体”的。
拉丁美洲原始舞蹈表演
(2)随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演进,以及艺术本身在实践过程中的成长壮大,艺术门类渐趋多样化:歌舞---歌词---文学----音乐---戏剧(戏曲)。
歌词从歌舞中独立出来,产生了文学;音乐和舞蹈逐渐分化为两个门类;戏剧在文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出现。
欧洲戏剧以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戏剧为开端,中国戏剧融合了音乐、舞蹈和技艺表演,形成于北宋末期(宋南渡时期),称为戏曲。

(3)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加速进步为艺术的嬗变繁衍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艺术门类呈现出加速综合,分化和创新的新趋势。
19世纪中叶发明的摄影术,创造了新兴的摄影艺术,电影在十九世纪末萌芽之后,风靡全球成为最有影响、最具群众性的新的艺术门类;近年来,广播电视艺术早已进入千家万户;互联网和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数字媒体艺术方兴未艾。

二、艺术门类的划分
至今较为有影响和较为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分类法,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依据的标准不同,也是多种多样的。
1. 以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为标准
以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为标准,分为三个类型:
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
时间艺术:包括音乐、文学、曲艺等
时空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舞蹈和杂技等
2. 以艺术形态的感知方式为标准
以艺术形态的感知方式为标准,分为四个类型:
视觉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舞蹈杂技、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
听觉艺术:包括音乐、曲艺等
视听艺术: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等
想象艺术:主要是指文学,因为文学的想象内容是以书面或口头语言为媒介通过想象而呈现于头脑中的。
3. 以艺术形态的创造方式为标准
以艺术形态的创造方式为标准,分为四个类型:
造型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
表演艺术:包括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和杂技等
语言艺术:包括文学的各种样式。
综合艺术:包括电影,电视剧等。
4. 以艺术作品反映客观现实和表现主观情感意念为标准
以艺术作品反映客观现实和表现主观情感意念为标准,分为两个类型:
再现艺术:包括小说、戏剧、故事影片、电视剧、绘画与雕塑等
表现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杂技、抒情诗、建筑与园林等
5. 以审美和使用功能为标准
以审美和使用功能为标准,分为两类:
美的艺术,指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以审美功能为主的艺术,包括包括美术、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音乐、舞蹈、杂技、电影,电视剧、杂技等
实用美术,指以实用功能为主兼具有审美功能的艺术,包括建筑艺术、园林艺术和使用工艺美术等。
6. 以艺术形象展示方式为标准
以艺术形象展示方式为标准,分为两个类型:
静态艺术,包括美术、摄影、建筑和园林等。
动态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杂技、电影,电视剧等。
以上这些分类方法,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也都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由于他们各自都是采取某一角度,依据某一方面的标准,又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十世纪艺术形态学的建立,进一步开拓了艺术分类研究的领域。美国美学家托马斯·芒罗和苏联美学家莫·卡冈就这一个课题进行了专门论述。艺术形态学运用系统论观点,将整个艺术世界逐级分为类别、门类、样式、种类和体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研究,来阐明分类的历史过程和演变规律等。
长期以来,存在一种最常用、最具实践意义的分类方法,就是以创造艺术形态的材料和技法为依据,分为美术、音乐、舞蹈、文学、戏剧、影视、摄影、曲艺、杂技、建筑和园林等。在实际工作中,艺术专业和行业也是依据这样的标准来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