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活动的成果——艺术作品。
作为艺术家精神生产活动的成果,艺术作品具有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它标志着艺术家创作活动的完成,同时也是艺术接受与消费的基础。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真实存在,是艺术价值的真正载体,又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它包含着丰富的内容,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的审美经验、审美意识和审美创造。
第一节 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
艺术作品这个有机的整体,可以从结构层次上,把它的构成因素概括为两个方面:外在的物质形式方面和内在的精神内容方面。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这两个方面的因素是互相渗透、融会合一的。
任何一部艺术作品,当它作为欣赏对象的时候,都是在经过了艺术创作熔炉的冶炼之后,以一个由它的各种因素、层次融合而成的完全的整体形态展现出来的。但与艺术创作的特点在于融汇、综合相反,剖析、分解恰是理论研究的特点。以完整形态出现的艺术作品一旦到了理论研究的领域,就会被分解为各个组成因素和层次。
艺术作品这个有机的整体,可以从结构层次上,把它的构成因素概括为两个方面:外在的物质形式方面和内在的精神内容方面。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这两个方面的因素是互相渗透、融会合一的。
一、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认识
(一)对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思考
艺术作品不是天然的自在自为之物,而是艺术家心智的结晶、艺术创作的成果,是“艺术家—-艺术创作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这一系统的艺术流程“链”上的重要环节。这个“链”是一个流程,艺术作品是这个流程的一个点,它既是独立的,又与其他各环节之间紧密关联,并形成了缺一不可的关系。
首先,艺术作品经过孕育、生产的过程,物化成形于艺术创作的终端而获得了独立的生命,从此世上增添了一个具有独一无二内容与的客观存在的艺术作品,它有自己的空间、自己的“个性”,所以,对待艺术作品应以专门的目光给予关注。
对艺术作品进行研究,首先应立足于作品本身,对其内容与形式诸因素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艺术作品也和世上任何事物一样,在自己的位置上,以自己的方式与其他事物构成各种关系,如果忽视这些关系,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艺术的本质特性,尤其是艺术作品的人为的且是精神劳动产品的这一性质永不会改变,其外缘联系可以说就是构成它的本质内容的一部分。
艺术作品有条件地获得了生命,其艺术生命也是有条件地存在与延续-在不断的艺术鉴赏中或得到延展,或者消亡。其实,若从根本上来看,艺术作品也只有在这个位置上它才是艺术作品,一旦离开这个位置,那它就或者消失,或者什么都不是。
有了上面的思考,就有可能避免两种对艺术作品的错误认识。一种是把艺术作品仅仅作为研究其他事物或现象的附属品,从而机械地分割开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并弃形式于不顾,而把作品完全定性于其传道明理的内容一边,让内容仅成为装载政治、道德、哲学、心理学等等的容器。这种理论的结果必然导致对艺术作品的非艺术化认识。这种错误倾向盛行于20世纪上半叶的苏联,并产生了广泛影响。

20世纪俄罗斯前苏联名家Viktor Shatalin绘画作品
Shatalin主要以主题油画,肖像和风景而闻名。他的作品是乌克兰所有主要博物馆的永久收藏品,他的著名画作“穿越山谷和山丘”(1957年),挂在莫斯科的特列季亚科夫国家美术馆。他的画作也出现在俄罗斯,意大利,英国,法国,中国和美国的众多主要藏品中。他被列入Mathew Bown's,20世纪俄罗斯和苏联画家名人字典,1900-1980年,以及大多数关于苏联/乌克兰艺术的主要书籍。这位艺术家于2003年在基辅去世。
另一种是利用艺术作品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性这一点,而把艺术作品从它由以产生和发展的各种背景中完全地抽取出来,拒绝社会、时代、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因素对艺术作品内容的影响、干预和作者主观因素及鉴赏者的感受对艺术作品内容的部分规定性,强调艺术作品是一个自身完善的整体,不需要从外部得到解释,主张艺术作品只有形式,没有其他部分。这种切断艺术作品与社会文化一切联系而对艺术作品进行彻底孤立研究的方法,其必然的结果是走向形式主义的道路而导致对艺术作品的片面理解。
上述两种观点相左的倾向,从表面看,是对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不同侧重或说极端主张的问题,但本质上却能找到共同点,即都未能正确地认识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具体一点说,都是错误地把艺术作品的内容等同于现实生活的内容。
由此,一个视艺术作品内容为通向现实的通道而加以舍弃,只承认形式,不承认内容,以此宣布艺术作品与现实生活无关(这是一个误解,其实形式与现实生活不无关系);一个视艺术作品为一大容置现实的工具,随意往里面装添现实内容,让它超载负重,尽量加以利用。

簪花仕女图(中国画,局部) 周昉(唐)
(二)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两个概念产生的本质依据
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两个概念的产生是有其本质依据的,因为对于艺术作品做这样两个方面的思考不仅符合艺术欣赏的规律,而且也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
虽然对于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可以分开来加以思考,但这并不是说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内容与形式是可以分开来的。事实上,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内容是有形式的内容,形式是有内容的形式,内容与形式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是互相包容互相转化的关系。
不存在只有内容而无形式的艺术作品。
因为任何一部艺术作品的内容都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凭借一定的物质材料组成的感性形象才得以展现并诉诸我们的感官的。艺术作品若没有了与之相应的物质形式——文学作品的内容失去了语言、文字;音乐作品的内容失去了节奏、旋律;美术作品的内容失去了色彩、线条、形体等等,那么,这些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和美术作品的内容就无法得以体现而不存在了。同样,也不存在只有形式而无内容的艺术作品。

因为诸如上述的那些物质形式因素之所以具有了艺术的价值,那是因为它们体现了某种精神性内涵,就是说,它们本身都已浸透了内容的“汁液”才具有了某种表现力的含义。正因为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个如此内在地毫无间隔地结合在一起的整体,所以符号学美学以“符号语义”与“符号本身”来区分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所包含的因素可概括为:主题、题材、结构、艺术语言、体裁等。作品的内容由内到外地浸润在每个因素里并向外释放着。而艺术欣赏的过程却反向而行,是从体裁、艺术语言、结构、题材直到主题的步步深入,从而达到对内容的深刻领悟。
在我们分别对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分析的时候,根据上述这几种因素的主要特点而把主题与题材划归为内容的范畴;把结构和艺术语言、体裁划归为形式的范畴。基于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包容的辩证关系,所以,这种划分也是相对的。
艺术作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有的组成因素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二、艺术作品的内容
(一)对艺术作品内容的理解
我们在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最先感受到的是形式,透过形式才进入到对内容的体验。作品内容是它的形式的含义,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具体的、生动的生活和情感内涵。
艺术作品内容来源于艺术家对生活的认识和理解,是艺术家与人生、社会进行精神交往的中介。作品中的生活、情感形态虽与客观物质世界中的生活、情感形态不无相同相似之处,但两者又不能等同,这是由艺术的本质所规定了的。艺术作品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性质的创造物,所谓对生活的选择、加工、改造,其实就是艺术家在个人体验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愿望、意志,对生活加以重组、创造。所以,天生带有倾向性质的创作主体的情感、意志等主观因素融入艺术作品的内容而成为内容的重要因素。这是必然的事情。

《蒙娜丽莎》不仅展示出15世纪西方新兴资产阶级的妇女温柔、优美的形象,而且我们从那一双永远微笑着的眼睛中和那安详的神情中窥见了作者的倾慕和爱悦之情。
在作品中,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倾向不仅是组成作品内容的重要因素,而且也是区别艺术与非艺术形式的明显标志。
徐悲鸿笔下的马与生物教科书中的马,虽然两者都是马的形式,但却有不同的意义,前者是艺术形象,而后者则是自然的形象。因为前者除了具有马的外在形式外,还具有了某种精神的含义,这精神的含义来源于艺术家的具有丰富的情感,这马的形式已成为了艺术家思想、意志、理想、情感的载体,是富有表现力的形式了,所以它获得了艺术的魅力。
艺术作品内容是艺术家在意识中创造出来的,所以是一种精神性的内涵。精神本无形,无以把握,但是具体的文字、语言、音响、色彩、线条等形式因素却具有可被感官感觉到的特性。有了这些形式,精神的内涵才有所附依,有了感性显现的机会,并得以诉诸欣赏者的感官与心灵。欣赏者对作品内容的体验也是在意识中进行的,属于精神性的体验,与对物质的客观现实的体验是不相同的。
现实自然世界中从树上摘下来的红色的桃子,与以画布、色彩、线条等为物质材料所画的作品中的红色的桃子相比,前者是纯物质的、作为物质对象,它所传递出来的主要是它的物质属性性质:肉香汁甜,人们接受了这个信息所引起的是自然的欲望:想吃。而画上的那只桃子,它所传递出来的是精神的信息并直接诉诸心灵,人们投以审美的眼光,获得的是审美的感受,理解了它的精神内涵——对大自然的赞美或它的喜寿的象征意义。



艺术作品内容作用于人的是精神,我们常说艺术作品能够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打动人的情感等,这种精神力量就来自于作品的内容,具体地说是来自于内容中的情感与思想,即我国古代理论中的情与理。
艺术作品的内容不是抽象的概括说明,而是题材、主题、情节、细节等因素化合融会的生动、完整的展现。所以,离开一部作品,而要去尽述这部作品的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归纳概括出来的内容都不能代替真正意义上的具体的作品内容。经常见到的对作品内容所做的介绍性的文字(如剧情简介),虽然在现实中很有必要,是有实用价值的。但写的再详尽也只是作品内容的梗概,任何介绍和评论都无法做到对作品内容的的完整表述,因为它们无法做到把作品本身的具体艺术形象呈现出来。所以要想真正了解一部艺术作品的内容,只有从头到尾地把它欣赏完,真正领会它的含义。
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看,艺术作品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对于艺术作品的掌握情况因人而异,就是说接受作品内容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对于一个文盲来说,世界名著《红楼梦》也仅是一张张带墨痕的白纸;对于非音乐的耳朵,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也只不过是一种声音而已。对于一般欣赏群体来说,也存在着鉴赏能力与审美经验的差异性。艺术欣赏不是对作品中所规定的内容的简单接受,而是较为复杂的精神活动。欣赏者各有不同的生活经验、情绪记忆、形象记忆,面对同一作品的内容,就会产生不同的联想、想象、体会,在某种程度上,欣赏者是参与了作品内容的再创造的。所以“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因此,也可以说,作品的内容是艺术家和艺术欣赏者共同创造完成的。

(二)艺术作品内容的构成因素
艺术作品的内容由题材和主题两种因素构成。
1. 题材
题材的概念有两种含义:
广义的概念:指艺术作品中所表现、描绘的生活、情感的范围或性质,也称取材范围。
人们往往从这个意义上来区分艺术作品的种类,如言情片、灾难片、山水花鸟画、人物画等,实际就是“爱情题材”、“灾难题材”、“山水花鸟题材”……,都是从不同层次上对取材范围、性质的概括性的强调。这种广义的题材概念与一部具体作品中的题材相比,它是宽泛的,带有归类的性质。它体现出来的不是具体作品中题材的独特性,而是与其它作品的题材的共性特征。
狭义的概念:指的是构成已被规定了的作品内容的基本的材料,即作品表现出来的具体的生活形态和情感形态。在小说、戏剧、影视、绘画等作品中,题材就是所叙述、描绘的具体事件、景物等。影片《泰坦尼克号》的题材,狭义上是片中全部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所组成的画面;广义上是“灾难题材”或“爱情题材”。

题材与素材的关系: 题材是从素材中提炼、加工而形成的,素材是题材的原材料。素材是题材的基础。
艺术素材蕴藏于广阔的社会生活之中,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姿态万千的自然风物都可能成为艺术的素材,但只有因艺术家兴趣所致而进入创作视野,并能引起创作冲动的感性的生活材料,或原创的艺术资料,才可称为素材。素材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亲身经历、耳闻目睹、口头传说、书籍记载等等。
素材是题材的基础,在各门类艺术的创作之前都不会放弃素材的积累这一重要环节。美术家们用速写、素描、写生、照片等方式来积累形象资料;影、视、小说家们更是重视从生活中而来的素材库藏,作曲家们尤其重视对民族民间的原创民歌、舞曲的积累。
从对素材的积累到对素材的加工、取舍、提炼,都体现了艺术家对客观现实生活的某种关注、倾向,体现了艺术家的审美情趣、艺术眼光和艺术功力。显然题材不是制约作品价值的唯一因素,但对题材的选取是真正进入到艺术创作的第一步。所以选材是关涉到作品的定向、甚至成败的第一关键。
艺术家只有做出了最佳的选择,才能找到与自己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相契合的最恰当的题材。

针对题材的作用和价值,在艺术理论中曾有过两种著名的观点——“题材无差别”和“题材决定论”。
前者对题材的价值和作用是漠视的,不承认题材之间存在意义上的差异,所以选材无关紧要;而后者是明显地用题材的价值代替作品的价值,把题材的地位和价值强调到越界的程度。这两种观点都有偏颇之处,很明显都是违反艺术原理的。题材的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不容忽视,题材与题材之间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但对题材用“决定”一词来定位它的作用和价值却是不科学的。
任何观点的提出都有其理论的根据和目的。
1、“题材无差别论”的理论根据是把艺术只规定于形式一方面,而对于艺术价值来说,题材只不过是借以表达艺术家感受的一种媒介而已。“只有外行和一般大众才对题材和故事感兴趣,而美术家们则只关心那些与绘画、雕塑等的本质特性相联系的艺术语言,比如说空间、结构、色彩、线条等在作品中的艺术表现。”从艺术家对艺术语言的关心和钻研中,可见艺术家的素质和修养;但从对艺术作品的其他因素的排斥中也可见艺术思想的偏颇。作为艺术内容,题材中所包含的社会意义从精神上会给人们以启迪,任何时代都不会对艺术的这一社会作用采取拒绝的态度。另外,艺术作品的价值是从整体上体现出来的。诚然,我们可以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去强调各自的价值,但这绝非以排斥对方为条件的。
作品的价值是艺术的各种因素的价值之和,而不是任何一方可以替代的。既然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诸因素密不可分地融为一体,想舍弃对方而独占价值的“荣誉”是不可能的。
只有在承认题材的价值的基础上,才能谈题材的差异性。选材绝非无足轻重的事,除了上述的为了作品自身的完美而需要从严选材之外,对题材性质的差异也应有所认识。
社会生活多种多样,生活意义也各有不同。取材于社会生活的题材与题材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有表现艰苦卓绝斗争生活的“重大历史是题材”,也有表现生活小浪花的“普通生活题材”,这些都是社会所需要的题材,但不同的题材在思想容量和社会意义上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题材的性质关系到作品的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面对着一幅普通的人物画和罗中立的《父亲》,在没有任何客观其他因素制约的情况下作出的公允评价的结果,肯定后者的评价更高,但这并不是说那副普通人物画就没有价值。
题材之间不存在差异,并不是所有的生活素材都可以作为素材的。作为艺术,作品的题材是应该具有艺术标准的,并非凡是生活中有的,就可以在艺术中去表现。题材的最低标准是要具备一定的美学价值和一定的社会意义。才值得在艺术中去表现它。
2、题材差异性是“.题材决定论”由此生发的理论依据,但“.题材决定论”从根本上是违反艺术原理的。
题材仅是作品内容中的一个成分,无论如何它的作用不能超越自身的能力。
在具有丰富的生活感受、深刻的思想见识和深厚的艺术功力的艺术家笔下,不论是革命战争的大题材,还是花鸟鱼虫的小题材,都能使作品蕴藏着深刻的精神内涵和广泛的社会意义。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社会意义是由统一在一起的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程度决定的。
“.题材决定论”自古以来就在艺术理论中占有异常重要的地位。如在西方艺术理论中,把题材划分为宗教、神话、历史、风俗、风景、静物这样一个由上而下的登记次序,就是题材决定论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题材等级的划分,充分体现了神权统治阶级的思想意志。从这个理论观点产生的历史渊源和目的来看,其理论视角一开始就是超越了审美界限的,它把艺术的内容与社会的一切文化意识形态、社会生活意义粘滞在一起,以致很容易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使艺术成为统治者肆意玩弄的工具,成为政治家、道学家们思想观念的传声筒,在这种情况下,艺术自然就可能远离自身,成为一种赤裸裸的宣传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的工具。
“题材决定论”与“百花齐放”的艺术方针唱反调,也是对艺术家的创造个性的压制。切实提倡题材差异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才能满足社会对艺术的多方面的要求。
(二)艺术作品内容的构成因素
2. 主题
“主题”一词始于德国,本是音乐术语,指的是乐曲中最富有特征性的核心乐段。在我国古文论中与主题相似的概念有“意”“义”“旨”“主脑”“主旨”等。
主题的产生有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作品的题材、一是作者的思想感情。
概念:作品的主题是透过题材所暗示出来的思想内涵,是作者的主观情思与题材本身的客观意义的“契合”中生发出的具有某种社会意义的思想。
作品的主题往往被称为作品的灵魂,是“统帅”,主题是构成艺术作品的主导因素。
在叙事性作品中,主题虽然是作者在对题材的不断深入认识、理解、分析过程中头脑中逐渐形成的一个明确的思想,也就是说,是从题材中提炼出来的,但是如果缺少了这个明确的思想的内在的“统帅”、“组织”作用,就是再丰富的重大题材,也只不过是一堆零散的生活材料的堆砌,这样的作品,其思想容量和艺术价值相对来讲要减少许多。在造型及叙事性作品中,情节的安排、人物性格的发展等无不是在主题的导引下有序地进行的。“题材是用艺术手段再现的物理的、物质的过程,而主题是由社会生活本身的进程提出的精神问题”《红楼梦》中描绘记叙的那些纯物理的、物质的过程,比如许多细节——食品的烹饪、化妆品的调制、丰盛的茄子宴一茄多吃等等,若离开了与小说中的具体环境情节的联系,那么这些描绘和记叙就意义不大了。但事实上,这些内容已经嵌进小说的情节之中,从这些细节中反映的是封建贵族家庭的豪华生活状况,这些细节也就从纯物理的过程向精神内容转化,在主题表现中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正因为如此,这些描写和记叙才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是引人入胜的。相反,如果在作品中使那些物理的、生物的(比如性描写)、经济的过程描写游离于主题统帅之外,比如,尽管把工厂生产出新产品的制造过程描绘的十分真实详细,却未能使人从中体味到某种精神意义,那么这部作品不可能是成功的。
艺术作品中的情感与思想,即我国文论中的情与理。情与理是构成作品的内容的重要因素。情与理在作品中“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情与理在作品中是融为一体的,或寓理于情,体现为“不说之理”,或寓情于理,体现为“理趣”,情与理就以这样的形态熔铸于题材之中,如盐溶之于水。主题其实就是在艺术鉴赏中,从作品中提炼出凝聚而成的情、理的“精髓”。它是艺术作品的精神力量之所在。
艺术作品的主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这与题材的差异性和艺术家的主观情感、思想、审美理想等方面的不同,及对题材内涵的开掘角度等都有关系。因此,艺术作品的主题可以是政治的、哲学的、伦理的、宗教的、生活情趣及自然之美等性质的。
在不同的艺术门类、样式或同一门类的不同题材的作品中,主题的体现方式有所不同。文学、戏剧、电影等叙事性艺术作品的主题一般来说比较明确、系统,而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作品的主题则较为含蓄,书法和某些工艺作品的主题更淡弱。
在描写和表现自然现象或事物的作品中,题材是自然现象或事物本身,而主题则往往是它们的象征意义。或通过这些自然现象和事物的结构关系所传达出来的某种含义。比如中国的文人雅士在诗画中特别偏爱松、竹、梅、莲等题材,那是因为这些自然物都具有象征性的精神内涵——松柏的伟岸、坚强,竹的清廉、高洁梅的孤芳自赏,莲的出淤泥而不染等等。在这些品格中,艺术家找到了情感的寄托。在以这一类自然物为题材的作品中,这些精神内容就是作品的主题。

郑板桥《石竹图》
音乐主题表现形式是多层次的。
3. 题材和主题的关系
当我们接触到一部作品时,题材是显现的。因为题材是属于艺术形式层次上的外部内容,而主题是题材的象征意义,是一种蕴含,较隐蔽,是在了解了题材之后,经过回味,认识,琢磨才能悟出其弦外之音、情感倾向,进而总结出作品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主题是具有不确定性质的,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认知。
三、艺术作品的形式
艺术作品的内容之所以成其为内容,那是因为具有了与之相应的形式,使内容物化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艺术作品的形式,就是作品内容的具体存在的样式。
艺术作品的形式基本上是由内在的结构和外显的艺术语言两种形式因素构成的。通常称结构为内部形式,艺术语言为外部形式。在具体作品之中,这内、外两种形式因素是紧密相关、相互渗透、不可分离的。
(一)结构
艺术作品的结构,就是作品中各个局部之间、题材各因素之间的内在关联与组织的样式。
艺术作品不是由材料的简单堆砌而形成的,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艺术的材料(包括艺术家的感受、印象等)按照艺术理想、创作意图,和各门类艺术形式的的一些基本原则来创建、组织和构架。这是使内容向物化显现推进的第一步,是作品成形的第一关键。从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作品的结构,那么围绕主题来组织、构架材料,就是结构的重要特性。
在不同种类的艺术中,结构因素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以下将对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艺术的结构形态进行概括分析:
美术:
在美术理论中称美术作品的结构为“布局”“构图”“经营位置”等。这些词语已经说明了结构在美术作品中的意义。结构在美术作品中体现为题材因素、形象及与之相关的色彩、明暗、光线、线条等在作品中的位置及相互的联系。这些都属于“大政方针”式的先决性的构架。对作品的成败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画须站得住,故不可不重布局结构,亦即取舍、虚实、主次、疏密、掩映、斜正、撑持、开合、呼应等原则。”这些原则很有代表性,具有普遍的意义,尤其像“取舍”“虚实”“主次”“疏密”“开合”“呼应”等,在各门类艺术中都是组织结构所要考虑并要解决的问题。
小说:
在小说类叙事性作品,结构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故事的编织,包括不同人物之间关系的建立、及由此引出的细节、情节、环境的安排,主次线索的穿插、开头结尾的设置、事件详略的处理、叙述顺序的布置等。小说与造型艺术一样,也有个“经营位置”的问题,在小说中叫做“谋篇布局”。总之,通过一定的合理的组织结构,才会使形象的各部分、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得到妥当的处理、安排,进而使作品的内容得到充分的表现。
电影:
作为综合了戏剧、音乐、美术、文学等各种艺术因素的电影艺术作品,我们可以从不同层次上,比如从画面的构图、戏剧故事的编织、音乐与画面的情绪、节奏的衔接、配合等方面来思考作品结构的问题。但电影就是电影,“电影艺术的基础是蒙太奇”,电影把综合进来的各种艺术因素,最终都纳入到自己特有的结构体系——镜头与镜头的组接关系中。
电影艺术中有分镜头和蒙太奇的概念,实际上分镜头和蒙太奇是电影创作过程中最具实际意义的一项活动的两个方面。分镜头——蒙太奇符合艺术创作的选择、加工和组织构架的一般规律。影片中的每一个镜头都是整体构思中的一个单元。所谓蒙太奇,就是按照整体的构思,和一定的结构规则,把一个个单元给以组接、综合,从而形成了电影艺术的特殊表现手段、自己的艺术语言。可以说,电影的语言是结构中的语言,因为内部结构是镜头组接的依据。“结构是电影思维所由体现的骨架。”电影是在结构中叙事和说话的,影片中不同性质的结构如表现性的、叙述性的、象征性的、隐喻性的等结构,就会形成与之相应性质的电影语言。
电影的结构既有组织结构的功能,又有表现的功能。电影镜头中的构图和镜头的剪辑,都体现出某种意义,把影片中所要传达的思想、感情无言地提示给观众。比如屋子里正在举行婚礼,隔窗望见外面走过的送葬的队伍,这样的构图其象征意义是很清楚的,这是不幸的婚姻,不幸将会来临。再如电影《白毛女》中,前一个镜头是恶霸地主黄世仁在厅堂帷幕前凌辱喜儿,下接的是高悬的匾额“积善堂”三个字的特写镜头。把这两个镜头接在一起,就是对地主阶级凶残、伪善本质的揭露和批判。
“电影形象内容是特定结构中的内容,离开这个结构就不能存在。所以电影结构又是内容的组成部分。结构是已具雏形的内容和尚无细节的形式,是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过渡地带。”
音乐:
考察音乐作品的结构特征要从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特殊关系谈起。组成音乐作品的物质材料是抽象的、不具语义性的音响,这就形成了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独特关系。与“形式隐伏在内容中”的具象艺术不同,音乐是一种“内容隐伏在形式中”的艺术。音乐的形式即它的内容,形式因素在音乐作品中占有特殊的地位。音乐作品的结构就是音乐形式的构成方式。音乐作品中的形式之所以是一个严密的有机整体,而不是音响的“杂乱无章的偶然集合体”,那是因为在音乐作品中,从局部到整体,结构的功能性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音乐作品结构的作用在于,使音乐语言的各种因素依照一定的音乐逻辑,得到了合理的组织安排,使作品成为发展变化、多样统一的有机整体。
音乐作品的形式是由不同层次的因素构成的,最基本的形式元素是与情感因素相对应的力度、速度、色彩、节奏(节拍)、音程(音高)等。而通常被称为音乐语言的旋律、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等因素,就是对这些基本的形式元素的有效组织和运用,它们之中都包含两个以上的基本形式元素在其内。音乐语言的每个因素本身,既是音乐形式的组织手段,又是音乐内容的表现手段。比如既是形式又是内容的旋律、主题,它们在作品中的结构作用十分突出。再如和声配器等因素也都具有结构的功能。复调可以说表现的就是一种结构美,起码是一种结构意义大于表现意义的因素。至于曲式,那是各种形式因素按照一定的关系所构成的具体的音乐样式,是一种具表现功能的结构模式。
曲式作为结构模式,虽是形式上的特点,但它却是为内容服务的。音乐也如其它艺术一样,最初的形式创造一般都是为只有表达内容的,是无意于规律而合规律的。既然潜在的形式规律被总结、固定了下来,那么其最初的对于一定内容的适应性也会相应地跟随而来,以至一定的曲式对内容具有一定的规定性。这样,曲式就成为传达一定情感内容的载体,通过这一载体,使具有一定修养的听众也容易做到对作品内容的理解。
正如每部作品内容都是独特的一样,每部作品的形式也是独特的,况且,曲式也是在发展变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每部音乐作品都是一部曲式。当然,只有那些经典作品的结构,才会以严谨的音乐逻辑、高品位的规格、呈现出思想的魅力和程式美的魅力。因此,它们常常被作为曲式分析的范例,为大家所学习、鉴赏。
音乐作品结构的基本要素有重复、对比、层递发展、对称均衡等等。这些要素都是技术性很强的发展乐思的重要手段,也是符合音乐形式美原则的一些基本结构方式。不同作曲家的个性化地对这些要素的运用,就会创造出风格各异的音乐作品。
戏剧:
戏剧作品中的生活、思想容量很大,与情节小说类似。但戏剧结构和小说结构却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戏剧不是如小说一样的叙述,而是以演员的动作(包括语言、行动、心理活动等),在由有限的舞台时空所构成的一个个情节场面中当众表演故事。“一出戏就是一个庞大的动作体系。”所以,戏剧结构和基本任务就是“选择不同人物的动作,把他们组织在一起,使它具有完整性和统一性”。动作性及戏剧舞台的时空特性,形成了对戏剧结构的“苛刻”要求。
剧作家要以特殊的舞台时空构架思维,在高度集中凝练的框架结构中,线索清晰而紧凑地编织繁杂丰富的内容,做到让众多的人物在集中的同一场面中合情合理地构成具体的关系,把戏剧动作、冲突、情绪纳入到因果相承、紧密联接的场面中,让戏剧矛盾的发生、发展按照因果逻辑向前推进、直到解决。高度的凝练集中是戏剧结构的大原则,其他结构上的一些必要手段如明场、暗场的设置、悬念的提出、情绪的起伏、节奏的掌握等都是在大的框架下的运作。

(二)艺术语言
艺术语言,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指的是它在艺术作品中起到类似语言的表情达意的作用。事实上就是艺术作品的物质表现手段,是作品的外部形式。
自然语言对客观世界的观照是实际的、精确的。而艺术语言却是表象的,它对世界的观照是情感化的,因而带有象征性的意味。一幅画或一首乐曲的艺术语言“告诉”我们的不仅是客观世界的实际存在,而且还“告诉”我们客观世界所存在的某种意义。
每个种类的艺术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语言。不同种类的艺术语言由不同的物质媒介材料所构成。文学语言是由加工提炼了的人民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语言组成的;美术语言由颜料、木石、泥巴、金属、体积、面积、色彩、线条、笔墨等材料因素组成;音乐语言是诉诸听觉的音响,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等因素;舞蹈语言是人体的规范化了的有韵律、节奏的动作;戏剧和电影都是综合性的艺术,表现手段也是多方面的,但他们各自都有属于本质性的主要的表现手段,即自己的独特的语言。戏剧的主要表现手段是动作(包括说、唱等),而电影则是画面、蒙太奇。
上述的构成艺术语言的各种物质材料,在未进入作品之前,它们并无任何艺术的特性。就是说,它们仅仅具有成为艺术语言的可能性,它们只是它们自身。只有当它们从属于特定的创作意图,被利用起来,即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组合和运动,成为了具体的艺术形象的体现者时,它们才能现实地发挥构成艺术作品外部形式的作用。
在具体的作品之中,艺术语言与结构密切配合,在结构的“牵引”、安排下,艺术语言承担着描绘、叙述、抒情等塑造艺术形象、传达艺术内容的任务。艺术作品的完成,最终是由艺术语言给予实现的。
艺术语言是艺术形象的感性外观,属于艺术知觉的结构层次。在艺术欣赏的过程中,最先接触的是艺术语言,并通过艺术语言达到对艺术作品的感知。作为艺术传达和艺术欣赏的重要媒介,不论是艺术创作还是艺术欣赏,都应对艺术语言有所了解,否则就无法真正理解艺术。
艺术语言具有两个最基本的功能:一是塑造艺术形象、传达艺术内容;一是审美的功能。这两个方面的功能是否得以实现,或实现的状况如何,取决于艺术语言运用的质量和水平。高质量高水平的艺术语言具有准确、鲜明、生动、丰富、新颖等特点。小提琴协奏曲《梁祝》
综上所述,说明艺术语言在艺术作品中的作用之重要。所以,熟练地掌握和成功的运用艺术语言,对于艺术创作来说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艺术语言之所以难以掌握和运用,首先是因为每一门类的艺术语言都有它自己的物质特性和美学特征,这就需要做专门的研究和学习。另外,还因为艺术语言是最灵活多样的一种形式因素,各门类艺术语言的每一种因素它们自身都潜在地具有无穷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各因素之间的组合关系也是十分自由、丰富多彩的,这也正是艺术语言的丰富性与差异性同具的根本原因。艺术家在进行艺术构思伊始就面对着多种的艺术语言的选择,这就需要艺术才能加艺术技巧的独创性的判断,才会使艺术创作进入佳境。
对于艺术语言的丰富性及艺术语言的物质特性、美学特征的研究,是掌握艺术技巧的基础。比如画家起码要对笔墨、颜料、纸张、画布的特性有所了解、尤以线描和笔墨为表现基础的中国绘画,其笔墨的学问就很深很广,经过学习,才会掌握丰富多变的笔墨技巧和诸如设色、勾勒、点染、浓淡干湿等等的技法和表现手段;以此类推,其它各门类的艺术语言无不是在专门的研究和学习中,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做到熟练掌握并运用自如的。
艺术语言的丰富多彩与客观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变化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作为表现手段的艺术语言必然与所表现内容相适应。所以,随着时代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和社会审美观念的不断更新变化,艺术语言的创新、再造就成为了必然的规律。
四、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统一、互相包容、互相转化的关系。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不存在只有形式或只有内容的艺术作品。在已经完成的具体的作品中,内容与形式紧密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
优秀的艺术作品,能从中领悟到作品中在表现形式上的独特匠心。贝多芬的《欢乐颂》为了深刻充分地表达对世界人民相亲相爱和平共处的虔诚祈盼的思想感情,作曲家在这一章里突破了交响曲的形式规范,在第二部分里采用了大合唱的形式,以德国诗人席勒的同名诗作为歌词,配以与德国民歌十分近似的音乐主体,高唱:“拥抱起来,亿万人民!”昂扬热情的声浪在持续的高音区里涌动如潮,有快板转为急板,最后在辉煌的团结的凯哥声中结束全曲。《欢乐颂》是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典范性的音乐作品,它以昂扬热情的通俗的音乐形式,传达出全世界人民的理想与憧憬,自1824年首演至今,在100多年间,《欢乐颂》已经成为世界人民的宝贵财富,成为世界大同的理想象征。在国际和各国的重大庆典上,作为典礼性的音乐一直被演奏、传唱。
《 贝多芬 第九交响曲 》第四乐章 欢乐颂
《欢乐颂》一例可以说明,在成功的艺术作品中内容与形式是不可以随意更动的。
对于那些不够完美的艺术作品,我们也总能透过其表现形式上的缺陷,找出它内容的不足。就是说,作品的失败是内容和形式的共同失败。
说内容决定形式,实际上这只能是从艺术创作过程的角度考查两者的关系而得出的结论。在艺术的创作过程中,从抽象的逻辑意义上来看,内容先于形式,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艺术家总是先有了某种情感的蓄势与冲动、创作的意图和关于意象的思考,而把这些思考外化为物质的艺术的形式,那是第二位的事情。在创作时,“情动”在先,“辞发”在后,构思中的内容比形式活跃、丰富,这也是事实。在对形式的思考中,总是离不开情感、意图、意象等内容因素的相应要求。总之,在构思中,形式是追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的。
从本质意义来看,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是统一在一起的,两者不是谁决定谁和谁先谁后的关系,而是在矛盾的统一中式互相寻找着最佳的相应的契机,在磨合中共同向前推进的关系。
说形式先于内容、决定内容,是从艺术鉴赏即接受活动的角度考察两者关系而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在接受活动中具有有条件的合理性。
在艺术创作活动中,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作为一个统一体,是在相互探索、寻找中逐渐明确、深化,最后达到完整统一的。
当艺术作品在作为接受对象时,已是被完成了的整体,艺术欣赏必须从对形式的理解、感受开始,进而才能达到对内容、意蕴的把握。所谓“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是说,欣赏者首先接触到的是“辞”,通过作品的文进入到作品的情感欣赏或审美,无一不是先与艺术形式打交道的。作品中那怕是极隐蔽幽深的情感,最后也都是被形式揭示出来的。如果对艺术语言、形式规律缺乏了解,也就无法“读”懂艺术的内容。另外,形式是内容的外观,形式不佳,肯定会影响对内容的欣赏。所以,在艺术接受活动中,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艺术形式确是具有先行性的,而且也是有决定作用的。另外,从接受角度来看美术、电影、音乐等作品,它们的形式自身就是内容。因为这些作品的内容不仅是由题材、主题等因素所构成的。形式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意味。就是说,这些作品的形式不但不但体现了内容,同时它们也决定了自身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