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与形式是构成艺术作品的两个主要因素。在任何一件已经完成了的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这两个因素都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推移、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内容不能离开形式,形式也不能脱离内容。
第二节 艺术作品的相关属性
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相互渗透、融而为一,形成一个有机地整体。艺术作品就是以这样一个有机的整体呈现在欣赏者面前。在进行艺术鉴赏的过程中,欣赏者往往还会进一步注意到这一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深层意蕴,以及由形式制约着的内容所显现的意境和由内容到形式所显示的风格;欣赏者还往往会更进一步注意到体现着艺术作品美学品格和文化品格的格调与品味。
意蕴、意境与风格,以及格调和品味等,都是艺术作品的重要属性,它们与构成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问题相关联,又是在更深一个层次上关系到艺术成就和艺术美的重要问题。
一、艺术作品的意蕴、意境与风格
(一)艺术作品的意蕴
所谓“意蕴”是指艺术作品内在的含义、意义或意味。
德裔美国图像学艺术史家潘诺夫斯基从三个方面确定艺术的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对基本的或自然的形象进行确定;第二、对从属的、约定俗成和象征性内容进行确定;第三、对上述二者进行分析,并确定其综合性意义,并要考虑到艺术家对主题所做的风格性处理及其哲学性内涵。
从意义、意味或意蕴的角度考察艺术作品,不仅可以从新的视角和新的层面理解作品的主题、题材等内容因素,而且可以在更宽广的意义上把握作品的组织结构、艺术语言等形式因素,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
艺术作品的意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作品意蕴寓于各门类艺术的物质材料之中。如文学的语言文字、舞蹈的形体动作、音乐的音响节奏、绘画的笔墨色彩、雕塑的泥土木石等等。即是说,每一种类的艺术媒介材料不仅具有特定的物质特性,而且创作主体对它也有特定的审美感受,正是后者构成了艺术作品中的物质材料的意蕴。进一步说,作品中的物质材料不仅能使艺术家的审美意象和美的观念获得物质的外壳,而且它本身也是作品中审美观念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作品意蕴包含在作品的形式构成之中。电影作品中的分镜头和蒙太奇、镜头中的构图和剪辑,音乐作品中的音乐形式构成方式,美术作品中的点、线、面和形体的组织关系,以及与这些相应的各种艺术表现手法,都包含着艺术作品的意蕴。
3、作品意蕴是作品中的物象、事件、情节等的指称含义和表现意义。即自然的意义。
所谓指称含义,是指作品中描写的对象是什么,比如说“人”“山”“树”“道路”等具体对象,以及“劳动”“离别”“爱情”“战争”等情节事件。所谓表现意义,是指这些对象和情节在作品中呈现出来的情感和情绪等方面的表现特征,如“愤怒”“热烈”“忧郁”“欢乐”“悲怆”等。
4、作品意蕴是文化意义。即约定俗成的意义和本质的意义。
第一方面是艺术作品中的物象、形象和情节自身的文化意义。艺术作品中文化意义的第二方面,是指作品中的所包含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以及当时社会生活中各种观念的总称。

陈玉先舞蹈速写
艺术作品的意蕴的特点:
1. 它是感性的、具体的,存在于作品的具体艺术形象中,而不像哲学等其他社会科学中的概念,完全排除了感性因素成为纯抽象的理论范畴。
2. 它是多义的,这种多义首先与意蕴的层次有关,其次与作品中艺术形象的具体性、非概念性有关。
3. 它具有历史的生成性,与不同接受主体对作品意蕴有不同认识、不同感受和体验相关联。

(二)艺术作品的意境
意境是情与景的融合,也是艺术家的思想、审美观念及审美理想与客观景物的融合。
意境是艺术作品整体呈现给欣赏者的景真、情深、意切的出神入化的艺术境界,是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有机整体中偏重于内容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效果。
意境能使欣赏者通过联想、如身入其境,在思想感情上受到感染。成功的、优秀的艺术作品往往能使情与景、意与境、物与我、情与理、形与神等因素和谐地交融在一起,即塑造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使作品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王国维:“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在艺术作品中,意境是通过客观物象来表达的
但重光《画筌》,“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位置相 ,有画处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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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艺术作品的风格
风格就是艺术作品的因于内而符于外的风貌,是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面貌。
风格不同于一般的艺术特色或创作个性,它是通过艺术作品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更为深刻也更为本质地反映出时代、民族及艺术家个人精神气质、审美气质、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审美理想等内在特征的外部印记。风格的形成是时代、民族和艺术家在艺术上超越了幼稚阶段,摆脱了各种模式化的束缚,从而趋向成熟的标志。
风格是由艺术作品的独特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并由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与时代、民族等社会历史条件相统一而形成的。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使形式与内容以特定的方式统一起来的一种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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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风格形成的因素和条件:
1、从艺术家的主观方面看,他的审美趣味、生活经验、文化修养、艺术修养、才能和个性等都对风格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艺术家的风格,就是他的全部人格的体现。
2、从客观方面看,一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风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倾向,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对传统的态度也会对艺术家的个人风格的形成起一定的作用。虽说艺术家风格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但一旦形成,就具有稳定性。
3、从艺术家的角度来看,艺术作品的风格就是他的一个在艺术上真正被客观化、社会化的自我。他也因此而有可能以艺术的名义获得社会的认可,它的作品,也会因风格的独创性而成为人类文化传统中的一部分。

艺术家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必然会受到当时的社会思潮和艺术思潮的影响。当这种影响使一批艺术家的作品呈现出某些相似的特征时,就形成了所谓的流派,或者说流派意义上的风格。决定流派风格特征的因素,虽说是多方面的,但其主导因素必须是明确的,比如说在印象派的绘画风格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对光与色的追求,由此出发才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变化,使其作品在选材、构图、表现方法等方面都与他们以前的艺术流派,比如古典主义风格、浪漫主义风格的作品拉开了距离。确立艺术作品风格特征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差异。但是,在判断艺术家个人风格与流派风格是否成熟时,差异性还必须与创造性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艺术家的艺术风格是否成熟,某一流派的风格是否具有美学上的价值,不仅要考察作品本身的深度和广度,而且还应从它与艺术传统中已有的风格之间的差异程度与独创性的程度来衡量。换句话说,艺术家的个人风格和某一流派的风格如果是非常有意义的,它就能承上启下,成为人类艺术历史发展过程中独立的一个环节。

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艺术作品的风格,我们就会涉及到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的概念。
如果说时代风格更多地受到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的话,那么,民族风格则更多地与该民族的地理气候特征、文化风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对世界和人生的基本态度等相对稳定的因素相关联。艺术作品中的民族风格与时代风格无疑受到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影响,但同时,它们也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一部分是建构它们的力量之一。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看,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人类早期的历史中,是通过一种无意识的方式对艺术家的作品风格施加影响的。因为在人类历史的早期,艺术家们作为工匠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他在创造一种属于自己的艺术风格,他只不过是根据流传下来的习俗、惯例和规范进行艺术作品的创造,他也不能意识到自然环境、文化风俗对其作品风格的形成有什么作用,他们把如此这般地创造艺术作品完全看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里“自然”的意思只是说,艺术家在创造、制作艺术作品时,没有想到要有意去创造一种独特的风格,去反映时代和民族的精神。因为他们没有一种作为艺术家的自我意识,所以我们把这种风格的形成过程看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随着艺术相对于其它文化形态的独立,艺术家的功能和作用也相应发生变化,艺术家的自我意识增强,艺术风格的创造才从一个自然的过程转变为一个有意识的自律过程。这种转变过程我们可以从古埃及艺术风格几千年不变,而现当代艺术风格更换不迭的对比中理解到这一点。
艺术风格具有多样化与统一性的审美特征。现实社会生活本身无限丰富的多样性、艺术家独特的创作个性以及欣赏者要求的复杂性,决定了艺术风格的多样化。可以说,艺术史上一切有成就的艺术家,其作品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他人的艺术风格。例如,米开朗基罗《奴隶》的雄健不同于拉斐尔《圣母》的优雅,范宽《溪山行旅》的壮美不同于马远《踏歌图》的清润等等。即使是同一艺术家的作品,也会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多样的风格。如毕加索的“蓝色时期”“立体主义时期”“超现实主义时期”的作品风格迥异,齐白石早期、中期和晚期的绘画作品也经历了从清丽到苍奇的巨变。
但另一方面,也有许多艺术家由于性格上或思想上的特定原因,或受到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审美意识和艺术发展的制约,他们的作品可能在风格的倾向上有着某些大致的相近或类似之处,从而显示出不同风格的一致性。
艺术风格的多样化与一致性,往往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呈现出十分错综复杂的现象,在进行艺术欣赏和艺术评论是应注意区别。
二、艺术作品的格调与品位
(一)艺术作品的格调
格调是艺术作品中一个重要的属性,它既与作品的风格和意境、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又有自身特定的内涵。“意境”是意与象、情与景、物与我的统一关系在作品中的整体呈现,风格是作品的总体倾向和艺术家创作个体的主要特征;而格调是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美学品格和思想情操,是艺术家艺术造诣、文化修养、审美理想和思想品格的总汇体现。
艺术作品的格调有高下俗雅之分。它们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思想内容和创作立意方面。一般来讲,进步的世界观、积极的人生观、健康的审美理想以及创作上的社会责任感是创作高格调的艺术作品的基础和前提。
雅俗是衡量作品格调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件作品如果只是迎合市侩的一般嗜好,或是以奇巧妶人耳目,仅仅满足于某种官能刺激,这样的作品就会被贬斥为庸俗浅薄;如果作品在内容和形式风格上不但为人们所乐于接受,并且能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使人的感情的到净化,思想得到提高,这样的作品就会被社会誉为格调高雅纯正。高格调的艺术作品一般来说有着健康的内容,深刻的思想,也就是说,它能触及生活的本质,展示生活的丰富性与复杂性,给世界和人生以新的解释,赋予生活以新的意义。
在格调高的作品中还能体现艺术家的独立人格和严肃认真地对待社会、人生与自我的态度。
在艺术上,格调高的作品可分两种作品类型:一种是在作品中能看出艺术家深厚的传统功力,并能恰如其分地用它们来表达相应的思想感情,既不装腔作势,也不娇柔做作。另一种是那种富有探索性和独创性的作品,从这类作品中能看到艺术家对传统的艺术观念的批判和所开辟的新的领域。
艺术创作是以审美方式反映生活、影响人心的,这样,作品的格调就不但取决于作者的思想境界,同时还取决于作者所能达到的艺术境界,就是说作品的格调高低既要看表现了什么,同时也要看如何表现和表现的如何。内容不健康的作品自然谈不上高格调,健康的内容如果缺乏完美的表现形式,缺少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艺术格调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同为舞蹈速写,舞蹈的灵动性及艺术美的表现与感染力却差别巨大。
格调与风格关系:
两者既区别又联系,二者都是艺术家在创作中艺术个性的集中体现。风格更多地体现在艺术家基于个人的生活感受和艺术气质,在运用富有个性的艺术语言时所形成的不同于他人的艺术风貌,而格调是这种个人的艺术风貌所具有的美学品格,多指渗透在作品中的意蕴和情调。独特的艺术风貌只有与崇高的艺术格调统一起来,才会产生优秀的作品。形式再新颖,风格再独特,如果情调不健康,也会直接削弱作品的艺术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格调较之风格有着更为重要 实践意义。从创作角度看,它是作者思想境界和艺术境界的最高体现;从欣赏角度看,它是艺术批评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艺术作品的品位
艺术作品既有格调高低、雅俗之分,也有不同品味之别。
格调是一个从作品价值的两极(如高低、雅俗)把握作品不同属性的范畴,品位则是从作品中再细分出差异、层次和等级的范畴。
艺术作品中不同品位的形成是艺术家从不同的艺术观念出发把握生活的结果。
评判一件艺术作品的“品位”高低,主要是看该作品中有益于提高人们精神素质的文化含量和美学含量的高低。
格调与品位的区别:
1、格调是一个从作品价值的两极把握作品不同属性的范畴,品位则是从作品中再细分出差异、层次和等级的范畴。
2、格调虽然与艺术表达方式相关联,但更多地涉及到作品的思想内容,但与作品的审美艺术追求和表达方式有更多地关系。 
三、艺术作品的商品属性
它作为劳动产品和交换物双重属性的统一体
(一)问题的提出
这个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所谓“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大背景下,我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已从计划经济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文化艺术领域出现了大量新的现象和新的事物,如文化产业的建立,文化市场的发展;画廊、画商、书商、音乐经纪人、演员经纪人、影视戏剧制作商的大量涌现,等等。另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在“全球一体化”的总体目标下,迅速将其文化产品推向全球,如好莱坞的电影、VCD唱盘、卡拉OK制品及各类音像影视制品等。于是所谓“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市场准入”等问题相继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艺术家的创作、艺术作品的质量愈来愈受到发行商、收视率、票房价值等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艺术家的精神劳动产品即艺术作品也愈来愈带有商品的色彩。
那么,从理论上探讨和回答艺术作品是否也属于商品,或者说是否具有商品的属性,对于进一步认识艺术的本质和规律,对于艺术的健康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和十分迫切了。

(二)艺术作品本质上是精神产品
1、艺术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一方面以物质生产为基础,有着一般生产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不同于一般物质生产的特殊条件。
2、艺术生产的产品即艺术作品有自己的特殊属性,主要是审美属性,本质上是精神产品。
3、在现代社会中,艺术作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即市场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但商品属性不是艺术作品的主要属性和本质属性。
艺术是一种自由的精神生产和审美创造,审美是它的本质特征。在审美创作中,艺术把人的主观活动与客观世界高度统一起来;它一方面将主题对客观世界的审美体验和审美认识物化或对象化到艺术作品中,另一方面又为人类提供了精神消费的产品即艺术作品,通过影响人的精神最终影响客观世界。这正是艺术作为精神生产和艺术作品作为精神产品的实质或本质。
认识到艺术作品本质上是具有审美意义的精神产品,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把握和处理艺术作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避免走资本主义艺术生产异化的弯路,健康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与艺术,是十分必要的。

(三)艺术作品的商品属性
艺术作品的商品属性是艺术作品作为劳动产品和交换物双重属性的统一,缺一不可。作为商品的艺术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首先,它是一个欣赏的对象,是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其次,艺术作品不同于一般的产品的地方还在于它受到传统文化和当时社会各种思想观念和风尚的影响。
由于这两点,艺术作品的价值在艺术市场的交换过程中并不一定能真正得到实现。比如说,一件投入了艺术家大量精神劳动的艺术产品,由于其内容的深刻性,艺术上的独创性而不能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在交换中也就有可能不能实现其价值,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报酬。反之,那种迎合庸俗趣味,格调低下的作品,虽然只花费了艺术家不多的劳动,但却有可能在交换中充分甚至过分实现其价值。
所以,在艺术作品的交换过程中,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时间范围之内,价值与价格的背离可能是相当严重的。

在当代社会,艺术作品的商品化已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市场因素一方面可以帮助艺术家获得从事再生产的经济支持,促进艺术的繁荣;另一方面又可能使艺术家蜕变为商人的雇佣,艺术创作完全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市场对艺术发展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同时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