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接受是指在艺术传播的基础上,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艺术接受者为主体而展开的积极能动的审美实践活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艺术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是一种生产形态,与物质生产遵循着共同的规律,那么,艺术接受则从属于艺术消费。但艺术接受与艺术消费并不等同,艺术接受被严格限定于精神活动范围,艺术消费则具有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两重性。艺术消费不一定包含对艺术作品的欣赏活动,艺术接受则必然是一种对艺术作品的欣赏和阅读活动。艺术接受包括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研究等活动环节,但必以艺术鉴赏为起点。通过艺术鉴赏,可窥见艺术接受的原始情境,了解艺术接受活动的基本特点与规律。所谓艺术鉴赏,是指艺术接受者在与艺术作品接触的过程中,通过综合发动感知、情感、联想、想象、理解等心理机制,对艺术作品进行信息解码、意义诠释、价值评判,并从中获得审美享受和思想启迪的一种精神活动,这表明艺术接受在其起点上就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灌输的过程,而具有强烈的主体性。换句话说,艺术接受是一种在理解艺术作品基础上的再创造性活动。
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艺术鉴资与艺术批评、艺术研究,虽然同属审美认识活动,但在鉴赏与批评、研究活动之间,却因理性思维作用的大小而存在着显著的区别。艺术鉴赏是一种非反思性的审美认识活动,而艺术批评与艺术理论研究则属于反思性的审美认识活动;艺术鉴赏是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直接把握来进行的,要求鉴赏主体与审美对象始终处于一种不间断的交流与对话状态,并始终保持感性认识的新鲜和生动。艺术批评与艺术研究固然需要以鉴赏为起点,以感性为辅助,但最终却必须脱离感性认识,深入理性认识的层面。或者说,艺术鉴赏起于感性,终于感性;而艺术批评和艺术研究则起于感性,终于理性。
艺术活动是由艺术创作、艺术传播、艺术接受三大基本环节构成的,其中,艺术接受乃是终极环节。在其现实性上,艺术接受将艺术活动引向完成;在其潜在意义上,艺术接受为艺术活动提供了观念与动机的起点。艺术接受贯穿于艺术活动的所有环节,在整个艺术活动系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一节 艺术接受的主体
艺术接受的主体,是指在艺术接受活动中,针对艺术作品而进行阅读、观看、聆听以及批评、研究活动的人。他们是具有独立意志、充满能动性的实践主体。依次包括艺术鉴赏者、艺术批评家和艺术研究者。由于艺术鉴赏是艺术接受的起点,所以艺术接受者又主要指艺术鉴赏者,即文学作品的读者、美术作品的观众和音乐作品的听众等。
当接受者在艺术接受过程中为阐释艺术作品、实现审美再创造而自主、能动地显示了其能力、地位和作用时,艺术接受就发挥了主体性。只有通过主体性的发挥,艺术接受才能使艺术作品由潜在的审美对象转变为现实的审美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