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与定位
(一)《艺术概论》的研究对象
《艺术概论》是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该课程简明概括地讲述艺术的基础理论,概述人类社会的一切艺术现象,探索和揭示各种艺术的基本规律,研究各种艺术现象的共性问题,研究艺术基本原理和概念范畴问题。课程从艺术的本质特征、艺术的门类划分、艺术的发生与发展、艺术的创作主体与创作活动、艺术作品、艺术的接受与艺术的功能等方面较为全面的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观,使其运用艺术概论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认识艺术活动的现象和对艺术作品进行赏析,并为进一步学习其它艺术课程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艺术概论》的研究对象
《艺术概论》就是艺术理论。顾名思义,就是概括地、简要地讲述或论述艺术的基本理论。
《艺术概论》作为课程,它是《艺术概论》,作为学科,它是艺术理论。从学科角度来说,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与艺术理论关系密切的哲学、美学、心理学等,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说,它以整个世界 (包括宇宙、自然界、社会和人)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一切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人文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目的在于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最普遍、最一般的发展规律,解决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以及人的本质与人的价值等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哲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高度概括,涵盖一切学科,包括美学、心理学和艺术理论。
美学,是以一切美的领域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具体地说,就是美的存在、美的本质、美的规律、美的认识、美的感受、美的创造等领域。而美学上的一切基本问题如美的存在、美的本质、美的认识等,又是哲学基本问题在美学领域的体现,所以许多美学家把美学看成哲学的一个分支。美学的研究对象还包括艺术,而且艺术是美学的研究重点。
艺术理论在研究人的审美认识、审美情感、审美创造等问题上是同美学和哲学相同的,同时又同心理学有着密切的关系。
哲学、美学、心理学以及艺术理论,它们彼此的关系大致如图所示,却又都是各自独立的学科,各有各自特定的研究对象,彼此相关,却又不能相互替代。

从上图可以看出:
1. 美学、艺术理论、心理学等,都包含在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内;
2. 在审美认识、审美观念、美感等问题上,美学和心理学又是相交叉的;
3. 艺术理论又包含在美学的同时也包含在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在某些问题(如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中的情感活动和示威活动等)上,又同心理学相交叉。
艺术理论是以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具体地说,艺术理论要综合地研究、考察人类社会的一切艺术现象,探索和揭示各种艺术现象共有的普遍规律,主要是研究各种艺术现象的共性问题,艺术的基本原理和概念范畴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两点:一是艺术理论与艺术史、艺术批评的关系;二是艺术理论与部门艺术理论的关系。
第一、艺术理论并不具体地描述艺术发展的历史和艺术历史上的各种思潮流派,也不具体地研究和评价某个艺术家、某件艺术作品或某个艺术派别,因为那是艺术史和艺术批评的任务。艺术理论在论述或论证中,也会借用艺术史和艺术批评的研究成果,涉及一些个案如具体的艺术家、作品或流派,但那都是作为论据而提出的。艺术理论要阐明的是艺术的本质、特征及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可以说,艺术理论是研究艺术普遍规律的一门学科。
第二、各门类的艺术现象如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与戏曲、电影与电视等,都是艺术理论的研究对象。但艺术理论并不专门研究某一部门艺术,而是研究各部门艺术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
艺术理论与部门艺术理论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普遍与个别的关系。一方面,艺术理论是各个部门艺术共同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它又不能脱离各个具体的部门艺术。二者的研究是统一的,必须紧密结合起来。
(二)《艺术概论》的主要内容
《艺术概论》的主要内容包括:艺术的本质特性、艺术的门类划分、艺术的发生发展、艺术的创作主体与创作活动、艺术作品、艺术的接受与艺术的功能。这六部分是一个整体,一个完整的体系。
从大关系来看,第一部分包括本质论、门类论和发展论。从哲学的高度和历史的广度探讨艺术的本质、各门艺术的特点和它们共同的审美特征,以及艺术发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外部建立起艺术的基本原理框架。第二部分包括创作论、作品论和接受论,它深入到艺术的本体,系统研究了创作主体、创作活动、创作成果以及创作后的艺术归属问题,揭示了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的普遍规律。总之,这两大部分并不是相互割裂或相互平行的,它们之间有着必然的逻辑联系,是一个系统的流程。

艺术来自社会,还要回归社会,它不是也不可能是静止的和孤立的现象。具体地讲,作为观念形态的艺术,是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第一,一切艺术家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境中,各种社会事物(包括政治、经济、道德、法律、宗教、哲学、科学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意志,艺术家又在不同程度上对社会生活进行体验、实践、认识,从而产生创作冲动、愿望和需要;第二、作为创作主体的艺术家,经过复杂的精神生产劳动即创作活动,其创作成果即艺术作品;第三,艺术作品直接来自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审美创造,间接来自但最终来自社会生活,即“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第四,艺术作品一旦产生,就必须回到社会去,以实现其价值,而艺术回归社会的中介就是艺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