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扎根于我国的社会土壤,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制度化。制度就是规矩,是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当下和今后,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一)国体和政体
什么是国体?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亦称国家的阶级本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我国的国体是什么?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什么是政体?所谓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是什么。我国的政体是什么?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告诉我们,这种政权组织形式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是建立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基础上的,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产生国家一切机构的泉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党的领导、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基础,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实屏障,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每年的3月,来自天南海北的全国人大代表齐聚北京人民大会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6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同志曾作过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确保人民有效行使国家权力?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不能只看选举时表面上的热热闹闹,而要看人民意志是否得到真实体现,人民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从根本上有效保证了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将会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通过法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手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职权,就是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绝对权威和尊严,确保其神圣不可侵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是折射民意的一面镜子。各级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体现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案例:彭真对人大制度完善的历史贡献
彭真作为党的二代中央主要领导人之一,历任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实践中掌握了扎实的人大制度发展的理论,对建立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大量努力,并逐渐形成了带有其个人特色的人大制度理论体系,其理论体系本身也是人大制度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彭真同志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对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许多前瞻性、开拓性的思考和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他就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在政权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最有效、最重要的形式。彭真同志一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他说,在我们这个国家,要把事情办好,没有党的领导不行。党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广大党员的带头和模范作用。在我们的国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一致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实践中,彭真同志的一贯做法是,凡需要公开发表的重要意见和主张,首先要向党中央请示,与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沟通、交换意见。他曾主持召开中共党员副委员长会议,专题研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党的工作和领导工作问题,形成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案例:人大制度的活化石——申纪兰
申纪兰,女,汉族,1929年12月出生于山西平顺西沟,历任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副主任、中共平顺县委副书记、山西省妇联主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妇联第二至四届执委。1952年第一次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1979年、1989年两次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83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07年获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称号。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6年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随团抵达北京,出席全国人代会。这是申纪兰第50次出席全国人代会,全国唯一一名连任13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1月31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申纪兰当选为山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申纪兰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初心不改的农村的先进模范代表”。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中国的民主党派是指那些成立于1949年之前,致力于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同时在中国共产党推翻国民党统治的过程中明确支持中国共产党、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权、反对国民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能够存在下去的政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共十九大后总书记纵论新型政党制度,言虽简而理至深。新型政党制度,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能“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密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每个国家都有与众不同的特点。一项好的政治制度,关键是要与具体的国情相符合。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我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目前中国共有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呼和浩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乌鲁木齐)、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15日,南宁)、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银川)、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拉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立法权、变通执行权、财政经济自主权、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等。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和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课堂讨论:想一想,为什么说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适合我国国情?
答案提示: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政党竞争、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民主政治因国情不同而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民主建设也还有待完善,国家的发展强大需要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同舟共济,并肩战斗。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利于党和政府兼听各种意见,作出科学的决策;有利于发扬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形成对共产党的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