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生态文明的核心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案例:
2013年1月14日,由亚洲开发银行、清华大学联合发布一份名为《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中文版报告。报告揭示,全球10大空气污染城市分别是:太原、米兰、北京、乌鲁木齐、墨西哥城、兰州、重庆、济南、石家庄、德黑兰。其中7个城市在中国。
201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中科院院士、政协委员姚檀当着习总书记的面朗诵《沁园春·霾》:
“北国风光,千里雾霾,万里尘飘……
空气如此糟糕,引无数美女戴口罩。”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中央高度重视,作出重要部署,出台有力政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在党和国家的历史文献中出现“绿色化”的新概念。
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环保部解释《环保法》,按日计罚,不设限期整改,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1.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含义
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程度。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主动保护自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健康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总体要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生态文明新理念
尊重自然:人与自然相处的首要态度,要求人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报恩之意,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不凌驾于自然之上。
人与自然是平等的,自然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一切物种均有生命和价值
顺应自然:人与自然相处的基本原则,要求人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 人的活动应符合自然规律,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防止违背自然规律。
保护自然:人与自然相处的重要责任,要求人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之需时,要呵护自然,回报自然,保护自然,避免生态灾难。
多还旧账——恢复元气 不欠新账——休养生息
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