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度建设的安排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31 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我们党在执政 70 周年之际,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从13个方面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 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五)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七)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八)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九)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十)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十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
(十二)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三)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以上十三个方面的重大部署,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必将有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