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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陈列是一门综合性艺术,是广告性、艺术性、思想性、真实性的集合。它是以商品为主题,利用各种商品固有的形状、色彩、性能,通过艺术造型,来展示商品,突出重点,反映特色,从而引起顾客注意,提高顾客对商品的了解、记忆和信赖的程度,最大限度地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
药品陈列也是如此,做好陈列工作是促进药品销售的重要途径,又是便利顾客、保管药品的重要手段,还是衡量服务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
药品陈列能将药品的外观、性能、特征和价格迅速地传递给顾客,比媒体广告更为直接有效,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但是,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与其他商品陈列存在着不同,必须按照新版2016年GSP的要求进行陈列、摆放。
药品陈列技能
1.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2.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根据商品批准文号,可按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消毒药品、医疗器械划分区域。
3.分类陈列应按GSP的要求,按剂型、用途、储存要求分类,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4.根据药品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如:冷库,阴凉,常温存放。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6.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如毒、麻、精、放等药品
7.危险品不应陈列。
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8.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说明书等。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11.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12.药品陈列前,应按批号顺序摆放,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