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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测验

联合用药是指以医学、药学知识为指导,基于患者病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治疗疾病,以协同作用增强疗效,并力求降低药品的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减少剂量、缩短疗程、减少禁忌症、强化药效的药理组合应用。联合用药的目的有:
1.满足顾客需求
2.增强用药疗效
3.减轻药物的毒副作用
4.提高销售利润
5.实现药师的自身价值
一、联合用药的原则
联合用药必须遵循临床的疾病治疗原则,原则包括:
一般治疗、支持治疗、对因治疗、对症治疗。
一般治疗原则:即“健康嘱咐”,较少体现在药物治疗方案里,主要关注患者日常起居,如注意休息、多饮水、饮食要易于消化等。
支持治疗虽不是针对病因和症状进行治疗,但在某些危重情况下可以纠正机体出现的功能紊乱,避免出现更严重的后果,改善患者的营养、精神状态等,以便使病人得到营养支持,更好的恢复。如急性感染性腹泻患者在腹泻次数和排泄物较多时应及时补充液体和电解质。
再如,早期肺癌患者在手术后几天内不能正常进食,且接受术后辅助化疗时常合并厌食、恶心呕吐等。因此,积极给予必要的营养支持。

全胃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ction,TPN)
对症治疗:指的是药物能消除疾病症状的治疗。如镇痛药、解热药、解痉药等均可起此作用。药物的对症治疗不仅能解除病人的症状和痛苦,使人体处于比较有利的状态,以便继续同疾病作斗争;还可以消除疾病的恶性循环(恶性循环:就是疾病的存在产生症状,症状的加剧又恶化疾病),通过对症治疗有利于恢复健康。对症治疗的药物一般易显效,但不能去除病因,不能从根本上治愈疾病。需要对因治疗。
对因治疗:指的是能消除疾病原因的治疗。此种治疗较为彻底,一般不易复发。 如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抗疟疾药、驱虫药,由于能杀灭致病的微生物或寄生虫等病原体,消除了引起疾病的原因,使疾病得以彻底治愈。
如1930年以前对肺结核的治疗主要采用休息、营养等增强机体抵抗力的疗法,治愈率约为25%,随着抗结核杆菌药物的发现、发展,应用抗结核药物使肺结核的治愈率接近100%。这就是因为抗结核药物能够消灭致病的病原体——结核杆菌。
二、联合用药的相互影响
联合用药往往会发生体内或体外药物的相互影响。
药物在体内发生相互影响称为相互作用(interaction),主要体现在药动学和药效学方面。
药物在体外发生相互影响称为配伍禁忌(incompatibility)主要发生在几种药物合在一起静脉滴注的时候。

(一)联合用药对药物作用的干扰
合理的药物相互作用可以增强疗效或降低药物不良反应;而不合理的药物相互作用可导致疗效降低或毒性增加,还可能发生一些异常反应,干扰治疗,加重病情。如下列药物联合应用,可发生相互干扰作用或引发不良反应,应特别注意。
如:
1.不能与维生素C同服的药物
有磺胺类药、阿司匹林、叶酸、某些抗凝血药、碱性药物、维生素K3、维生素B12等。
维生素C为什么不能和这些药物合用呢,大家请看维生素C的结构

维生素C的酸性可使磺胺类药及其代谢产物形成磺胺结晶盐,而形成泌尿系结石,导致肾脏损害;还可与碱性药物发生中和反应,使碱性药物失去药效。
维生素C的还原性可与叶酸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导致两药作用减弱
(所以维生素C不能和磺胺类药、碱性药物、叶酸合用)
维生素C具有对抗肝素和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影响维生素B12的吸收和利用。阿司匹林增加维C的排泄。
(所以维生素C不能和某些抗凝药、维生素B12、阿司匹林合用)
2.不能与益生菌制剂同服的药物
(1)抗菌药。抗菌药可杀死或抑制益生菌,导致其疗效降低。
(2)铋剂、鞣酸、药用炭、酊剂等。它们能抑制、吸附或杀灭活菌。
(所以益生菌制剂不能与这些药物同服)
3.不能与复方丹参片同服的药物有抗酸药、抗胆碱药、雄激素类药物、抗凝血药物。
为什么不能与这些药物服用呢?
因为复方丹参片与一些抗酸药(氧化镁合剂、复方氢氧化铝)等合用时,会形成螯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降低丹参的生物利用度,降低疗效。与阿托品合用时,丹参所具有的降血压作用,能被阿托品所阻断,从而降低药效。丹参的主要成分丹参酮具有拮抗雄激素的作用,可降低雄激素的活性。与抗凝血药物同时服用,会引起凝血功能障碍,有可能引发出血。
4.不能同时服用的中西药
下面我们通过举例说明
(1)舒肝丸不宜与胃复安合用。因舒肝丸中的芍药具有解痉、镇痛作用,而胃复安则能加强胃的收缩,二者合用作用相反,会相互抵消药效。
(2)昆布片不宜与异烟肼合用。昆布片中含有碘,(碘具有氧化性)在胃酸条件下与(具有还原性的)异烟肼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形成异烟酸、卤化物和氮气,从而使异烟肼失去抗结核杆菌功能。
(3)保和丸、乌梅丸、五味子丸不宜与碳酸氢钠、氢氧化铝、复方氢氧化铝、氨茶碱同服。因前者含酸性成分,后者是碱性药物,两者同时服用会发生中和反应,降低疗效。
(二)药物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在体外发生的相互作用,产生浑浊、沉淀、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
药物配伍变化可分为
①可见配伍变化,即溶液混浊、沉淀、结晶及变色;
②不可见配伍变化,即水解反应、效价下降、聚合变化等。
药物配伍禁忌的一般规律如下:
如:
1.葡萄糖注射液,其溶液的pH值偏酸性,故不易与偏碱性的药物或在酸性环境下不稳定的药物配伍, 以免发生配伍变化。如青霉素类抗生素在氯化钠注射液中稳定,而在葡萄糖注射液中容易降解失效。
(因为青霉素在酸性条件下不稳定,易发生分解反应。)
2. 含有Ca2+和Mg2+制剂容易与其他药物发生螯合反应或形成难溶性沉淀,如头孢曲松钠不能与含钙的注射液(如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乳酸钠林格注射液)配伍使用。
3.碱性药物不宜与酸性药物配伍,酸性药物也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以免发生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