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技术

课程资源

目录

  • 1 课程概述
    • 1.1 课程概述
  • 2 药学服务概述
    • 2.1 药学服务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 2.2 药学服务的对象及内容
    • 2.3 药学人员的素质要求
  • 3 用药教育与指导
    • 3.1 用药教育与指导的方法及内容
    • 3.2 药品说明书的指导作用
    • 3.3 特殊人群用药教育与指导
    • 3.4 健康教育与慢病管理
  • 4 药学服务基本技能训练
    • 4.1 药学服务的礼仪
    • 4.2 药师沟通技能
    • 4.3 体重、体温、血压、血糖的测量技能
    • 4.4 药历书写技能
    • 4.5 处方调配和审核技能
    • 4.6 用药交待与用药指导
    • 4.7 药物警戒及不良反应管理技能
    • 4.8 药品外观检查
    • 4.9 药品陈列技能
  • 5 常见病症的用药指导
    • 5.1 发热、咳嗽
    • 5.2 疼痛
    • 5.3 感冒与流行性感冒
    • 5.4 消化不良
    • 5.5 腹泻与便秘
    • 5.6 眼科疾病
    • 5.7 贫血
    • 5.8 皮肤疾病
  • 6 常见慢性疾病的用药指导
    • 6.1 高血压
      • 6.1.1 高血压的用药指导
    • 6.2 心绞痛
    • 6.3 高脂血症
    • 6.4 糖尿病
    • 6.5 消化性溃疡
    • 6.6 支气管哮喘
    • 6.7 前列腺增生
    • 6.8 骨质疏松症
    • 6.9 痛风
    • 6.10 尿路感染
  • 7 联合用药和关联用药
    • 7.1 联合用药
    • 7.2 关联用药
    • 7.3 案例分析
  • 8 售后服务及药品质量缺陷处理
    • 8.1 售后服务及顾客回访
    • 8.2 药品质量缺陷处理
    • 8.3 顾客投诉处理
  • 9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
    • 9.1 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
    • 9.2 药店布局内容
    • 9.3 药店布局原则
药品质量缺陷处理
  • 1
  • 2 测验


药品质量缺陷的识别 

1.合格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包装完好无损。

(2)具有批准文号。

(3)药品标签符合规定。

(4)由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5)由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

(6)具有药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7)储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药品物流管理相规定。

(8)外观和内在质量均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2.药品外观检查;对其剂型、颜色、味道、气味、形态、重量、粒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旦判定药品变质,不得再使用!

药品质量缺陷的分类及防范

(一)分类

1.包装破损

2.药品包装质量问题 

药品包装标签脱落;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批号、无效期)或数字打印错位;包装 印刷错误;瓶口松动、漏液;气雾剂或喷雾剂等特殊剂型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等。

3.药品变质 

片剂破碎、受潮膨胀、粘连、发霉、变色;软胶囊熔化、结晶析出等;

4.不合格药品混入 

溶液剂或注射剂中有异物;装量不足、空胶囊未装药;

5.其他 

如中药注射剂变色等。

(二)防范

1.规范药品储存保管与运输。严格执行《GSP》的各项规定

2.坚持检查制度.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入库、出库和调剂时 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3.坚持核对制度 .严格按照“四査十对”的要求,保证发出去的药品是合格药品。

4.建立药品质量缺陷防范制度,及时跟踪国家和省市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信息,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发现本单位问题药品,并采取停止使用等应对措施。

药品质量缺陷问题的处理

(一)药品质量问题追踪流程

根据药品流通的过程:采购→验收→入库→出库→调配→使用。从发现问题的环节反向进行追踪。

(二)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1.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人员;

QC人员负责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过程 

(1)赶赴现场,向当事人仔细了解药品的基本信息,并与当事人双方共同对可疑药品进行封存

(2)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

(3)向供货厂家通报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供货方提供合法资质、药品批准文号及相关检验报告的证明 材料及复印件,并要求其对出现的问题做出解释。

(4)可以排除具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经当事方认可后,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部门;不能排除质量问 题时,送至具有依法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检验机构证明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服务对象,将药品召回或调换。

(6)评估报告。分析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原因,,对药品质量风险和危害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 措施和意见,向药品生产企业及主管领导进行回馈和报告。

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的主体是:药品的生产企业。已经确认为假药劣药,不适合召回程序。

(一)药品召回的类别

1.两类 :主动召回责令召回

2.三级 是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来区分

(1)一级召回是针对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完成。

(2)二级召回是指对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完成。

(3)三级召回是指针对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三级召回在72小 时内完成。

(二)药品召回的流程 (请见授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