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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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13条对犯罪做了如下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属于犯罪。
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性。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不可缺少的要件。
(3)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如故意、过失。
犯罪的分类
犯罪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类型,另外,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性质又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它们是: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